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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3日 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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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05年8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40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9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3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彭纯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超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彭纯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历任新疆财经学院讲师、教研室主任、科研处副处长、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副处长、处长;1994年起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交通银行总行行长助理;现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雷贤达先生,副董事长,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莫泰山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办公厅主席秘书、基金监管部处长、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阮红女士,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兼宣传处副处长、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经公司股东会2007年第五次会议通过,免去公司董事金大建先生的职务,选举阮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吴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总行预算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葛礼达先生,董事,大专。历任施罗德集团信息技术工作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施罗德集团首席营运官,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地区总裁。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风险管理及保险学系主任。 王松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 陈家乐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副教授、教授,现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系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徐俊康先生,监事长,学士学历。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长宁区办事处和工商银行长宁区办事处,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交通银行人事教育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金玉凤女士,监事,学士学历。历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交通银行信托部主任科员、交通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户服务处处长,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CFA、CIPM、FRM,双硕士学位。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业务延续计划的负责人。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负责营运及IT部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3、公司高管人员 彭纯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简历同上。 莫泰山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吴建中先生,督察长,大专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行长、交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谢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立先生,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高级经理,2006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研究员和基金经理助理。2007年4月25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赵枫先生,2005年9月29日至2008年1月27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李旭利 (投资总监) 委员:莫泰山(总经理) 华昕(研究总监) 周炜炜(权益部副总经理) 项廷锋(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注册资金:2600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2009年1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93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63只,包括基金裕阳、基金裕隆、基金汉盛、基金景福、基金天华、基金鸿阳、基金丰和、基金久嘉、富国动态平衡开放式基金、长盛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宝盈鸿利收益开放式基金、大成价值增长开放式基金、大成债券开放式基金、银河稳健开放式基金、银河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债券开放式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动态精选开放式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开放式基金、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分红增利开放式基金、国泰货币市场基金、新世纪优选分红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世纪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直接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彭纯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2. 代销机构 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4) 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万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 (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888 网址:*** (7)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联系人:詹全鑫、张大奕 客户服务电话:(020)38322542、38322974、38322730 网址:***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金蕾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李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021)962588 网址:*** (1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0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杨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址:*** (1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 (1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网址:*** (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903 网址:*** (2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 (2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 (2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五层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网址:*** (2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26层11、1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传真:(025)84579778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客户服务电话:(025)95597 网址:*** (25)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 (2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200号3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 (2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 (2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传真:(021)68405181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021)68405273 网址:*** (2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 (3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网址:*** (3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709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0431)85096733 网址:*** (32)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0791)6768763 网址:*** (3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 *** (3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电话:(010)62294608-6240 传真:(010)62296854 联系人:李茂俊 客户服务电话:(010)62294600 网址:*** (3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85808318 网址:*** (36)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 (3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莫晓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吴军娥、毛慧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法定代表人:郑树成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联系人:陶坚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刘明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坚持并不断深化价值投资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专业研究与管理能力,自上而下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控制风险,分享中国经济与资本市场的高速成长的成果,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的投资组合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为:自上而下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控制下行风险。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不同市场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财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对经济周期、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并据此对基金股票投资资产的行业分布进行动态调整。 3、股票选择 本基金综合运用施罗德集团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精选股票构建成份股。具体分以下三个层次进行: (1)品质筛选 通过净资产收益率、自由现金流量等选定的财务指标筛选出在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 (2)公司质量评价 通过对上市公司直接接触和实地调研,了解并评估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所处行业的竞争动力、公司的财务特点,以决定股票的合理估值中应该考虑的折价或溢价水平。在调研基础上,分析员依据公司成长性、盈利能力可预见性、盈利质量、管理层素质、流通股东受关注程度五大质量排名标准给每个目标公司进行评分。 (3)多元化价值评估 在质量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特点,综合运用多元化的股票估值指标,对股票进行合理估值,并评定投资级别。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选择价值被低估的投资标的。 股票组合的风格配置策略:在股票组合中,防御型股票和增长型股票做适度均衡的配置,并在经济周期减速与衰退期,加大防御型股票的投资比重;在经济扩张期则加大增长型股票的投资比重。通过不同经济周期下采取相应的阶段性投资策略,追求更稳定的投资回报和更低的波动性。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75%×沪深300指数+25%×中信全债指数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稳健型的股票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长期稳定增长。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期末持有本基金份额75,538,302.58份,占本基金期末总份额的0.81%。报告期内未发生申购、赎回。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9年3月31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9月29日至2009年3月31日)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2009年3月31日,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4.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 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 7. 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有关公告中载明。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6、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认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申购费用。 (2)申购份额的计算 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非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0=37,893.14份 如果投资者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37,893份,其余0.14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人。 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0 = 38,461.54份 即:投资者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基金份额。 (3)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一:某投资者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10,000×1.0160×0.5%= 50.80元 赎回金额 = 10,000 ×1.0160-50.8 = 10,109.2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0元。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二:某投资者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基金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0=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0×1.8%=181.80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27.40元。 (5)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无申购费用的货币市场基金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无申购费用的货币市场基金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转出货币市场基金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转出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和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转换费率: ①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之间的转换及由上述基金转入货币市场基金(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申购补差费用为0,投资人需支付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具体如下: ② 货币市场基金、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和交银蓝筹,赎回费用为0,投资人需支付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具体如下: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最迟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F]/E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对应的转换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F为0)。 转入基金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和交银蓝筹之间进行转换):某投资人持有交银精选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若该投资人将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0.2%)]/2.2700=54,955.95份 例二:(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和交银蓝筹转换为货币市场基金或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某投资人持有交银精选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人将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0.2%)]/1.00=124,750.00份 例三:(货币市场基金或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和交银蓝筹):某投资人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人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的交银精选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1.5%)]/2.2700=54,240.09份 (7)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和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中信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e网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网上申购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优惠费率具体如下: 通过农行卡和兴业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但不受日交易金额的限制。通过建行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通过浦发卡和中信卡进行网上申购的单笔申购及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12月12日公告,自2008年12月15日起持有农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e网行办理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统一申购优惠费率为申购金额的0.6%。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e网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元(含200元),不受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了“重要提示”、“释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托管协议内容的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等内容。 “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和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释义”部分 更新“基金托管人”名称。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更新了公司旗下基金和人员情况。 2、“ (二)主要人员情况” “3、公司高管人员” 增加一名公司高管个人简历信息及聘任信息。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更新一名基金经理的个人简历。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更新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的业务范围。 “2、场外代销机构” 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作为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更新交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 2、“(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更新经办律师信息。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 1、“(一)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场所” “2、代销机构” 更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作为代销机构的名称、网址和客服电话。增加关于场外代销机构代销基金收费模式的说明。 2、“(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3、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更新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参加网上直销前端申购的优惠费率。增加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办理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的有关内容。 3、“(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增加本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相关信息;更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增加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办理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的有关内容。 “4、扣款金额” 修改每月扣款金额下限的相关表述;增加通过本公司e网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最高限额的有关内容。 “6、申购费率” 增加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e网行办理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费率优惠的有关内容。 4、增加“(十四)定时不定额投资计划”部分 增加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智定投”办理本基金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内容。 “九、基金的转换”部分 1、“(三)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作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代销机构的有关信息;更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 2、“(七)基金转换费用” “4、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转换费率:” 修改转换费率表中关于转换费率的解释。 “十、基金的投资” 部分 更新“(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 “十一、基金的业绩” 部分 更新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 更新基金托管人名称、成立时间、组织形式和注册资金。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 “(二)网上交易服务” 增加关于通过本基金管理人e网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内容。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增加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内容;更新了本次招募更新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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