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7日 08: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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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代销机构的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合作代销机构协商一致,决定自2009年4 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盈鸿利",基金代码:213001)、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盈泛沿海",基金代码:213002)、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盈策略",基金代码:213003)、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盈核心”,基金代码:213006)、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13008,以下简称"宝盈资源(前)";后端代码:213908,以下简称"宝盈资源(后)")和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213007,以下简称"宝盈增强收益A";B类代码:213907,以下简称"宝盈增强收益B";C类代码:213917,以下简称"宝盈增强收益C")增加部分代销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新增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及相关基金 注:1、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2、投资者在上述代销机构办理该业务应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 网站:*** *** 2、上述代销机构客户服务中心。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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