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7日 04: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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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07年11月9日发布了《关于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暂停了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60110)的申购业务。 根据《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经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9年4月17日开始办理本基金(基金代码:260110)的日常申购业务,同时因申购暂停而暂停开放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也一并开放办理。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为: 1)直销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我司网站(***)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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