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0日 08: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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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方沪深300指数基金参与部分代销银行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南方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02015,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9年4月13日起参与上述代销银行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上述代销银行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 二、费率优惠活动方案 2009年4月13日―2010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9年4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8折优惠,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9年4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光大银行与华夏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6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9年4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给予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9年4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北京银行和平安银行网上银行委托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特别提示 1、本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次电子渠道基金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基金的前端收费方式,不适用于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也不适用于本基金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4、本公告解释权归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8899 网址:***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95595 网站:***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 ***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96169 网站:***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99999 网址:***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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