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30日 04: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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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6月3日正式生效,根据《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9年3月31日对本基金自2009年2月27日至2009年3月30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3月3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9年2月27日至2009年3月30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基金收益/当日基金资产总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9年3月3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9年3月31日 3、本次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4月1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工作日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3月3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4月1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9年3月3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9年4月1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2009年3月31日赎回或转换转出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9年4月1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若投资者于2009年3月30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末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本基金代销机构: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银行、长江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山西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安信证券、光大证券、东海证券、江南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广州证券、东莞证券、平安证券、华林证券、湘财证券、国元证券、上海证券、华安证券、兴业证券、财通证券、国海证券、世纪证券、金元证券、浙商证券、华泰证券、信泰证券、渤海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恒泰证券、宏源证券。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30日 关于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中国农业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协商决定,自2009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90007)在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遵循以下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国农业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目前,中国农业银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或者具体扣款方式以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99(全国) 银行网站:***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公司网站***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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