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4日 05: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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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海富通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和《海富通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现增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二、自2009年2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在浙商银行以下主要城市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以上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天津、上海、南京、成都、杭州、宁波、温州、绍兴、义乌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6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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