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06日 08: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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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09年2月9日起开始办理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国投瑞银货币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并同时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本基金A级份额代码为121011,B级份额代码为12801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2、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业务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08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上的《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者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一、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电话:(0755)83575994 83575993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刘超 曹丽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 公司网站:*** 2、代销机构及开办业务 注:1、上述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2、本基金B级份额定投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元。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转换业务具体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二、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与转换安排 (一)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与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时除外)。 开放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投资者在15:00 以后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与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可对日常业务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与转换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在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其它销售机构网点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在销售机构网点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限制以相关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单笔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不得低于500份。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合同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申购、赎回与转换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为0。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 3、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构成,其中赎回费与一般赎回费率相同。 (1)国投瑞银货币为转出基金的补差费率 (2)国投瑞银货币为转入基金的补差费率 转出基金为国投瑞银景气、国投瑞银核心、国投瑞银创新、国投瑞银成长、国投瑞银稳健、国投瑞银融华和国投瑞银稳定时,申购补差费率为0。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或转换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分级 (一)基金份额等级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等级,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本基金将设A级和B级两级基金份额,两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121011,B级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128011。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等级进行调整并公告。 (二)基金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等级,不同基金份额等级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两级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如下表。 注: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在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申购各级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2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1、投资者在其基金账户上保留的A级基金份额超过500万份(含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上持有的A级基金份额升级为B级基金份额。 2、投资者在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B级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400万份(含400万份),否则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上持有的B级基金份额降级为A级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2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应正确填写所申购基金份额的代码(A级、B级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其最终获得的是A级还是B级基金份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基金收益公告 从2009年2月9日起,本基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媒体、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及客服系统等媒介和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公布本基金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五、基金的收益分配与结转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固定于每月19日对上月实现的收益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支付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月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六、投资者开户资料核对提醒 有部分投资者因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而未收到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确认单。本基金管理人特此提示,请投资者认真核对开户信息,发现有误请及时到开户网点更正或与本公司客服中心联系(400-880-686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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