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6月30日 05:1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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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74号文批准。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上海证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现四只基金,即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1)、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2)、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3)和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4)的基金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二、自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在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等省市的46家证券营业部,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购或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555 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营业网点 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咨询电话:(021)962518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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