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1月03日 09:17 |
作者: |
|
| |
根据《基金法》及相关法规和《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对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瑞福分级”)实施收益分配,现将其中普通级份额--瑞福进取基金份额(简称“瑞福进取”基金代码:150001)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次收益分配向瑞福进取全体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收益2.243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权益登记日:2008年1月8日 除息交易日:2008年1月9日 红利发放日:2008年1月9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截至2008年1月8日当日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瑞福进取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本次现金红利款将于2008年1月9日通过投资者托管的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有关税收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六、咨询办法 1、登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2、拨打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3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