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5月23日 05:3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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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07]10号文)精神,我公司自2007年5月28日起,对旗下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友邦盛世",基金代码 460001)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调整为"外扣法"计算。调整后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我公司将据此修改基金合同,并在定期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更新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有关详情: 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88-0001(免长途费) 021-38784638 公司网站:www.aig-huatai.com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旗下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07]10号文),经与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友邦盛世",基金代码 460001)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我公司对该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条款修改如下: 一、友邦盛世基金合同中关于申购费用的条款原文如下: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申购费率。” 二、友邦盛世基金合同中关于申购费用的条款统一修改为: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减去按申购费率计算得到的净申购金额。” 前述修改均为遵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符合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对上述基金合同的修改自2007年5月28日起正式生效。本公告及基金合同的修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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