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02日 21:08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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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9月2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发布通知,对《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办法提出,降低专户理财业务资格准入门槛,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差异化发展。在专户理财业务资格准入条件中不再设置具体指标门槛,取消了关于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年以上、公司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等条件。法规修订后,所有经营规范、配备专门业务人员、制度健全的基金管理公司(包括新设立及已设立但尚未取得专户业务资格的公司)均可以申请专户理财业务资格。
另外,扩大专户产品的投资范围,将商品期货纳入了专户产品的投资范围。适度降低单只专户产品的初始规模限制,将一对一和一对多专户产品的初始规模限制由原来的5000万元降为3000万元。(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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