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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基金拆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4月09日 05:51 作者 杜志鑫
    证券时报记者 杜志鑫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日前发布通知,基金拆分不必再报证监会事前审核,基金公司进行拆分只需报办公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即可,这也意味着自2006年7月富国天益作为首只基金拆分后,基金拆分审核时代的终结。
  根据该通知,基金公司选择旗下基金进行拆分,所要拆分的基金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该基金运作一年以上;二是拆分日净值相对较高,原则上净值应当不低于1.5元;三是最近一年内该只基金未做过拆分。
  虽然基金进行拆分程序变得相对简单,但是证监会也要求基金公司和基金代销机构在使用基金份额拆分公告和宣传推介材料时,应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并应提示投资人:“因拆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并不意味基金更便宜,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深圳某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由于2006、2007年两年A股市场单边上涨,导致基金净值迅速增长,投资者在申购基金时也倾向于申购价格便宜的基金,因此拆分基金受到投资者的追捧,从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末,进行拆分的基金超过50只。
  与2006、2007年市场不一样的是,今年A股市场深幅调整,基金净值也损失惨重,受此影响,截至2008年4月3日,跌破面值的基金达到116只,这也意味着投资者如果喜欢便宜基金的话,不再需要申购拆分基金,只需要申购这些跌破面值的基金即可。
  另外一家基金公司高管也表示,与前两年不一样,今年基金进行拆分未必有效,因为有超过100只基金的净值低于面值,随着投资者的成熟,基金公司在做好投资业绩的同时,需要加强基金的品牌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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