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频道 > 股权基金 > 正文
政府引导基金FOF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
来源:德邦证券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2日 14:22 作者:胡蓓蓓;郑一宁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
  引导基金往往以“母基金”(Fund of Funds, FOFs)的模式运作。由政府主导并为支持产业发展或科技创业型企业发展而建立的母基金,其主要功能就是通过引导基金的运作,提高政府对产业的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创业企业技术创新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国际经验表明,引导基金作为一种由政府出资设立、旨在引导民间资金设立各类商业性创业投资子基金的政策性基金,对于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具有重要的意义。
  发展现状:自2006年苏州工业园区创投引导基金出现至今,引导基金已有逾5年运作实践,根据ChinaVenture投中集团统计,2006年至2012年全国各级地方政府成立引导基金近90支、总规模超过450亿美元,参股子基金超过200支。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引导基金致力于推动地方创投行业发展及中小企业融资,但随着VC/PE市场的成熟,引导基金所扮演角色也略显尴尬:在政府引导逐步让位于市场配置的趋势下,引导基金在中国VC/PE市场中如何定位成为难题。ChinaVenture投中集团分析认为,借鉴目前部分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的成功经验,转型为承担一定政府引导职能的市场化FOFs,将成为政府引导基金转型的最佳选择。
  未来趋势:目前,在众多政府引导基金中,部分已经开始了市场化FOFs尝试,比如苏州工业园区引导基金(苏州创投)、浦东新区引导基金(浦东科投)、成都高新区引导基金(银科创投)等,均采取了较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在公司结构、治理模式、决策模式、运行模式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有异于普通引导基金。而作为最早成立的一批引导基金,这些机构也面临二期基金募集问题,如苏州创投及银科创投目前均有意募集二期基金,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引导基金二期潜在投资者包括社保基金、中国人寿、国开行等机构投资者,显示出其市场化FOFs的特征。考虑到本土LP市场仍处于发展早期、资产配置理念仍待培养的现实状况,转型为FOFs或是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一种选择。
  • 微博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