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通最后一公里 境内外机构仍然较为谨慎
来源:中国基金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9日 09:01 作者:刘明;姚波

  编者按:

  随着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的发布,沪港通规则体系已基本齐备,市场普遍预期,沪港通将在10月下旬正式开通。

  距离沪港通开通,只剩下了最后一公里,而所有的等待、问题也在这最后一公里路上聚集。境内外机构对于这种跨市场的投资仍然较为谨慎,专门针对沪港通的产品推出仍需时日,而在额度控制、税收等各方面的诸多细节问题也会令部分境外机构对沪港通持观望态度。

  境内机构:产品入港尚需时日

  中国基金报记者 刘明

  沪港通实施在即,投资者的参与情况也备受关注。试点初期,参与港股通的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和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余额50万以上的投资者。中国基金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基金、私募人士表示,未来会有产品通过港股通同时投资A股和港股,但目前存量的资管产品参与还存在一定障碍,新发资管产品会率先试水。

  不过,多位公募基金经理和私募投资经理表示,目前港股通范围内的港股并没有明显低估的投资价值,未来随着港股通投资标的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部分低估值的港股成长股会受到青睐。

  跨市场产品尚未出现

  目前,境内资管产品在选择投资的标的市场时,只能是A股市场和境外市场择一而投。而沪港通的推出将打破这一固有篱笆,A股基金也可以通过沪港通账户直接买卖港股,未来资管产品有望打通A股和港股的投资。

  华润元大基金指数团队负责人陈品桥表示,沪港通推出在即,很多公司都在思考,未来的基金产品能否将A股和港股同时纳入投资范围。不过,目前存量基金在合同中并未将港股纳入投资范围,这方面的突破应该会在新发的基金产品中出现。

  广发基金、鹏华基金等公司相关人士也表示,未来肯定会出现同时投资A股和港股市场的基金产品,新发基金可以将港股纳入投资范围。

  私募产品也是如此。深圳明曜投资公司董事长曾昭雄表示,沪港通的推出,为A股市场的私募基金产品增加了新的投资渠道,但目前存量私募基金产品基本上都未将港股纳入投资范围,未来新产品可以将港股纳入。

  格上理财研究部总监景卉接受中国基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只投A股的私募基金,如果要参与港股通,需要修改产品合同,流程比较繁琐,少数对港股有投资意向的私募,可以在发行新产品的时候,将港股纳入投资标的。

  不过,据中国基金报记者了解,由于沪港通尚未正式实施,机构的资管产品如何参与沪港通的相关细则也未出台,加上对纳入沪港通范围的港股投资意愿不强,基金、私募等机构目前尚未设计打通两地投资的相关产品。

  呼唤全市场基金经理

  如果跨A股和港股两地基金问世,则需要的将不只是普通的投资A股的基金经理,或是单一的QDII基金经理,而需要能将A股和港股等境外市场打通的全市场基金经理。

  中国基金报记者发现,实际上部分A股基金经理已经在关注港股。在近日某券商在深圳举办的沪港通和港股上市公司交流会上,鹏华基金、华润元大基金等公司的A股基金经理也有参加并与相关境外公司进行交流。

  一位参与沪港通交流会的基金经理表示,未来,基金经理通过对境内外不同市场股票和公司的比较,也能从更宽广的视角去看单一市场和所要投资的股票。

  实际上,随着境内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拥有境外背景的投资人才加盟境内资产管理机构,内地投资精英的视角也早已辐射境外。部分券商的研究员,在进行行业研究时,已经不再局限于A股市场,而是将A股上市公司和境外中概股同时进行比较和研究。

  境外机构:四大难题仍待解

  中国基金报记者 姚波

  海外基金公司对于沪港通一直热情较高,但在相关细则出台前,许多公司仍持观望态度。9月26日,上交所发布了《沪港通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有望解决之前海外机构反馈的诸多困惑,提高其入市积极性。不过,额度、税收、部分股票交易细节,以及股东行权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额度之惑 税收之困

  机构投资者较大的一个顾虑是额度相关问题。由于沪股通的额度是先到先得,是否能够在合适的价格配置合适的额度用于投资,也是一些长线持有海外机构的顾虑。

  这一问题被香港投资基金公会列在关注的重要部分。在试点办法出台前,香港基金公会曾表示,“由于一些问题的存在,会导致大部分公司在第一天通过沪港通购买A股就面临很大的困难。”香港基金公会指出,额度获得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到特定投资者的参与。

  根据证监会及交易所此前披露信息,沪港通试点初期,投资A股的每日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额度的获得为先来先得,总额度及每日额度按“净买盘”的基础计算。试点办法对额度控制的细节做了规定,明确沪港通投资者“不得通过低价大额买入申报等方式恶意占用额度,影响额度控制”,同时,对上交所集合竞价阶段和连续竞价阶段的沪股通每日额度控制、港交所开市前时段和持续交易时段的港股通每日额度控制分别做出规定。此外,总额度余额计算公式亦有调整。

  对于每日额度及总额度大小的顾虑,成为一部分大型基金配置A股的障碍。但不少接受采访的海外基金公司认为不足以担忧。惠理集团行政总裁谢伟明认为,一是初期流入A股资金可能不会太大,二是如果海外资金流入较大,额度管理可以随时增加,机制较为灵活。

  海外机构通过沪港通只能投资沪市股票,对此,一家海外大型指数基金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投资标的十分有限,不可能单独以目前标的去设计发行产品,也不能单纯以沪港通渠道去投资泛亚洲指数产品,毕竟很多指数都是涵盖深沪两个市场,这是公司暂时不会参与沪港通的首要因素。

  也有机构认为,目前的标的限制会随着中国市场开放逐步解决。信安环球投资亚洲(Asia of Principal Global Investors)首席运营官雷福安认为,沪港通只是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的第一步,未来肯定会从目前只能投资上海股票拓展至深圳的股票。

  税收也是海外机构一直关注的问题。同RQFII、QFII制度一样,在海外机构是否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的问题上,沪港通也没有明确。许多海外机构投资者会在基金资产中将盈利的10%做出拨备以防止可能出现的风险。在近期港交所的路演上,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正在积极联络国税总局进行协商。但业界认为,短期内这一问题仍然难以解决。

  交易细节待完善

  目前A股投资者只可出售前一天日终时其股份户口持有的 A 股,比照此规定,为了确保卖单不超过前一天持有的数量,海外机构在投资A股时,港交所将进行交易前检查,若该日累计卖盘股数超过其 T-1 日日终的持股量,相关卖盘将被拒绝。

  这一规定也引起较多顾虑。通过沪股通,海外基金公司需要在T-1将股票交予卖盘经纪,相当于提前一天股票从托管行转交至券商,这一做法与目前香港做法不同,而这一环节也存在交易对手风险,如果出现极端风险问题,如券商破产,又该如何处置?

  有市场人士表示,沪港通的操作、交易流程复杂,是否能够安排研究改良方法,增加机构投资者的弹性,例如是否可将卖盘由T-1日,延至交易当日上午进行。目前,由于沪港通适用“主场原则”,需要沿用A股投资方式,这一问题在试点办法中并未调整。

  此外,试点办法对一些原有的禁止性规定做出了调整让步,如将原有的“采用竞价交易方式、暂不支持大宗交易”改为“采用竞价交易方式、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过,在两地披露制度差异、短线获利的规定上仍有待厘清规则。

  股东行权 网络投票

  通常情况下,海外机构投资一家公司的股票,会直接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单里面,但通过沪港通买入A股后出现在股东名单中的则是香港交易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如果上市公司需要股东做决议时,持有股票的海外机构公司能否真正行使股东权益?这也导致部分大型投资公司持有保留意见。

  在试点办法中,这一问题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予以解决。试点办法明确了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应当按照沪股通投资者的意见行使股东权利,同时,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事项将由上交所另行规定。据悉,上述沪股通网络投票具体规则的制定也已经基本完成,将于近期发布。

  也有基金公司认为,随着制度的逐步完善,目前的一些制度性障碍并不会太构成问题。安泓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总监杨书健表示,“我们认为国策是逐渐开放资本巿场,所以有关(沪港通)开放度的限制,长期而言并非最重要。相反,A股巿场的持续发展,才是影响我们公司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