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新股发行配套文件点评:新规利空有限,报价能力将成关键
证券业协会于上周五发布了新股发行的相关配套文件,分别修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起草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并就上述文件中的若干问题作了解答。
此次的配套文件延续并贯彻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的精神,在路演推介、发行定价、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信息披露和自律管理等多个方面,做出更为细致的规定。总体而言,此次的配套文件的着力点在于建立有效的制度,在事前、事中、事后,全面保障网下询价、配售的公平、公正,其主要措施如下。
在询价、配售前的路演推介期间,承销商和发行人与投资者任何形式的见面、交谈、沟通,均将被视为路演推介;承销商和发行人推介内容不得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的范围,不得对投资者报价、发行价格提出建议或对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做出预测;承销商和发行人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情形的,视为相应机构行为。
在询价、配售过程中,文件规定了十一种禁止行为,严守报价公正性;要求承销商和发行人建立独立的簿记建档区域,完善可靠的通讯系统和记录系统,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增加禁止配售对象类别,防止向关联方利益输送;允许主承销商提供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或变相公开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或其内容;要求机构投资者要建立估值模型。
在询价、配售后,协会会建立对承销商和网下投资者的跟踪分析和评价体系,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奖惩措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尤为引人注目,违规的网下投资者将遭到严惩。
规范而严格的询价体系逐渐形成,加之此前已推出的报价由三个减为一个,机构投资者以产品为单位报价改为以机构为单位报价等措施,都将使得报价能力成为网下打新的关键。可以预见,参与新股发行的公募基金,将因报价能力的差距产生显著的分化。其中,报价能力较强的基金公司的产品,在公募基金配售优势的协助下,将展现出强者恒强的态势;而报价能力较弱的基金公司,会因“集团作战,梯次报价”战术的失效,而参与意愿下降,但作为公募基金的配售优势会吸引其他资金的介入,进而逐渐沦为其他资金的通道。
另一方面,询价和配售制度的细微错位,使得实际参与配售的产品增加。在原有的询价、配售体系中,询价、配售均以产品为单位,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与最终获配的网下投资者数量相等;在新的询价、配售体系中,询价以机构为单位进行,而最终获配以产品为单位进行,这使得在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相同的情况下,实际参与配售的投资者数量增加,从而对打新收益起到了一定的稀释作用。所以,在考虑基金公司报价能力的同时,其参与打新的基金数量,以及是否有相对受照顾的旗舰产品,将成为又一重要的考量因素。
综上所述,新股发行的配套文件并未出现重大变化,我们延续“新规对于公募基金打新总体偏于利空,但程度有限”的判断。配套文件中重点强调的制度建设和完善,将促进报价能力成为公募基金参与打新的最关键因素,各基金公司会因报价能力差异而产生分化。对于希望分享新股收益的投资者,可申购或继续持有报价能力较强的基金公司的旗舰基金,同时应注意该基金公司旗下基金数量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