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频道 > 分析评论 > 正文
证监会:正在制定余额宝等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规则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1日 06:22 作者:程丹

  证监会正制定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规则 八方面促进证券行业创新发展,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出资设立证券公司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针对市场以余额宝为代表的货币市场基金的诸多讨论,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表示,余额宝是我国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产物,为了更好地促进余额宝等互联网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的有关规则。

  张晓军指出,近期我国货币市场基金总体上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对于满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低风险理财需求、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发展普惠金融、促进货币市场发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推动利率市场化,进一步优化基金行业资产结构均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张晓军提到,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及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还存在销售、宣传推介行为不规范,风险揭示不足及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这些都需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各业务环节的风险管理,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张晓军表示,余额宝本质上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为促进余额宝等互联网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的有关规则。

  此外,张晓军还表示,证监会将支持引导证券公司以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开展业务与产品创新。一是明确新设证券公司的审批政策,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出资设立证券公司。二是研究明确证券业务牌照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机构申请证券业务牌照。三是扩大证券行业对外开放,在CEPA和ECFA框架下,出台相关规则,先行扩大对港澳台资的开放,同步研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支持证券公司进一步拓展跨境业务。四是完善证券公司创新工作机制,鼓励证券公司依法自主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五是鼓励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和场外交易业务规范发展,积极发展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六是支持证券公司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七是支持证券公司进行股权和债务融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八是允许证券公司依法探索股权激励约束机制。

  张晓军强调,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推动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内控机制。强化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和风险监测,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证券公司合规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及时化解证券公司风险。

  • 微博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