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项目尚未全面放开之时,任何涉及跨境资本流动的政策都不可能绕开外汇局
旨在促进香港与内地资本市场联系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又将增添一项新内容——两地“基金互认”。不过,这项措施光有证监会的努力还不够,更需要外汇管理部门建立QFII与QDII管道之外的资本跨境流动机制与之相配合。
所谓基金互认,是指内地与香港的基金产品,只要获得一方监管部门的审核,就可以在另一方的市场销售。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上周五的新闻通气会上说,证监会与内地相关部门、香港证监会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并召开了多次会议形成了政策共识,但在技术层面还需要落实大量工作。这位发言人提到了互认基金的范围和销售机制等,但没有提及资本项目可兑换问题如何解决。
关注此事的业界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基金互认涉及的资本项下问题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是在现有的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政策即QFII和QDII机制下给予基金互认所需的额度;另一种是建立两地资本跨境流动的特别通道。在当前促进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的背景下,香港方面将尽力争取第二种安排。
香港热盼基金互认
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基金互认,事实上更多是香港方面的诉求。去年11月,时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会见了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和金管局等部门官员,双方商议内地与香港跨境基金互认和销售事宜。
今年1月,香港证监会副总裁张灼华在《中国证券报》撰文,称两地公募基金互认将使得基金跨境发行的程序大为简化,促进两地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同时巩固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地位。
张灼华说,RQFII在香港运行非常成功,使得内地与监管机构有信心继续与香港监管部门保持密切合作,以期推出更“果敢”的措施开放内地资本市场。
他还进一步提出,两地基金互认只是一个初级阶段,未来还可以探索类似欧盟国家内部实行的“基金通行证”,基金产品拥有任何一方监管机构颁发的通行证,就可以在另一方市场销售而无需任何审批。
香港方面对基金互认等跨境合作的推动不遗余力。今年3月22日,肖钢履新证监会主席后不久,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就赴京与其会见,就继续加强两地资本市场合作交换了意见。
资本项目开放的前奏?
推进基金跨境互认的任务落到了肖钢身上,但是要真正落实,还需要外汇局方面的支持。
目前的QFII和QDII机制也涉及双重审批。证监会给予相应机构业务资格审批,而外汇局则对资本项下的流入或者流出给予额度审核。
基金互认字面上强调的是简化产品本身的核准程序,但香港发行的基金在内地销售,或者内地基金在香港发行,都产生了资本的跨境流动。在资本项目尚未全面放开之时,任何涉及跨境资本流动的政策都不可能绕开外汇局。内地与香港的基金互认也需要外汇局给予一定的制度安排。
如果将内地与香港的基金互认纳入QFII(包括RQFII)和QDII的管道可以较为方便地解决资本跨境流动的审批与额度问题。其缺点是目前QFII与QDII的总体额度仍然有限,且限制较多,不利于基金产品的投资运作以及管理机构的日常运营。
因此,更大的可能性是给予基金互认特别通道,建立与现有对外开放机制相并行的新路径。如此一来,基金互认的意义将大大超越香港证监会的设想,成为内地资本项目开放的一个重要前奏。
不过,业内也有一些不同声音。比如那些先期获得QDII资格的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可能会觉得受到打击。一旦基金互认放开,他们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先发优势也将丧失。
旨在促进香港与内地资本市场联系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又将增添一项新内容——两地“基金互认”。不过,这项措施光有证监会的努力还不够,更需要外汇管理部门建立QFII与QDII管道之外的资本跨境流动机制与之相配合。
所谓基金互认,是指内地与香港的基金产品,只要获得一方监管部门的审核,就可以在另一方的市场销售。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上周五的新闻通气会上说,证监会与内地相关部门、香港证监会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并召开了多次会议形成了政策共识,但在技术层面还需要落实大量工作。这位发言人提到了互认基金的范围和销售机制等,但没有提及资本项目可兑换问题如何解决。
关注此事的业界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基金互认涉及的资本项下问题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是在现有的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政策即QFII和QDII机制下给予基金互认所需的额度;另一种是建立两地资本跨境流动的特别通道。在当前促进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的背景下,香港方面将尽力争取第二种安排。
香港热盼基金互认
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基金互认,事实上更多是香港方面的诉求。去年11月,时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会见了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和金管局等部门官员,双方商议内地与香港跨境基金互认和销售事宜。
今年1月,香港证监会副总裁张灼华在《中国证券报》撰文,称两地公募基金互认将使得基金跨境发行的程序大为简化,促进两地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同时巩固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地位。
张灼华说,RQFII在香港运行非常成功,使得内地与监管机构有信心继续与香港监管部门保持密切合作,以期推出更“果敢”的措施开放内地资本市场。
他还进一步提出,两地基金互认只是一个初级阶段,未来还可以探索类似欧盟国家内部实行的“基金通行证”,基金产品拥有任何一方监管机构颁发的通行证,就可以在另一方市场销售而无需任何审批。
香港方面对基金互认等跨境合作的推动不遗余力。今年3月22日,肖钢履新证监会主席后不久,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就赴京与其会见,就继续加强两地资本市场合作交换了意见。
资本项目开放的前奏?
推进基金跨境互认的任务落到了肖钢身上,但是要真正落实,还需要外汇局方面的支持。
目前的QFII和QDII机制也涉及双重审批。证监会给予相应机构业务资格审批,而外汇局则对资本项下的流入或者流出给予额度审核。
基金互认字面上强调的是简化产品本身的核准程序,但香港发行的基金在内地销售,或者内地基金在香港发行,都产生了资本的跨境流动。在资本项目尚未全面放开之时,任何涉及跨境资本流动的政策都不可能绕开外汇局。内地与香港的基金互认也需要外汇局给予一定的制度安排。
如果将内地与香港的基金互认纳入QFII(包括RQFII)和QDII的管道可以较为方便地解决资本跨境流动的审批与额度问题。其缺点是目前QFII与QDII的总体额度仍然有限,且限制较多,不利于基金产品的投资运作以及管理机构的日常运营。
因此,更大的可能性是给予基金互认特别通道,建立与现有对外开放机制相并行的新路径。如此一来,基金互认的意义将大大超越香港证监会的设想,成为内地资本项目开放的一个重要前奏。
不过,业内也有一些不同声音。比如那些先期获得QDII资格的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可能会觉得受到打击。一旦基金互认放开,他们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先发优势也将丧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