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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起诉熔盛案开庭 1637万元投资损失谁之过来源:深圳特区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7日 14:43 | 作者:
兴业全球基金起诉熔盛重工一案5日正式开庭。兴业全球基金在起诉状中认为,熔盛重工在对全柴动力的全面要约收购中,负有“缔约过失”责任,这在A股中尚属首例,也因此引起了资本市场的高度关注。
是否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2011年4月底,国内最大的民营造船企业熔盛重工,与安徽省全椒县政府签订协议,以21.49亿元受让全柴集团100%股权,后者持有上市公司全柴动力44.39%的股份。按照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权超过30%,会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为此,熔盛重工以16.62元/股的价格,向上市公司剩余近56%的股东发出要约收购报告(摘要)。 兴业全球基金的代理律师黄晨表示,熔盛重工发出要约收购报告(摘要)后,兴全趋势基金认为缔约过程开始,于是从去年5月起买入全柴动力的股票。但一年多之后的今年8月,熔盛重工宣布从证监会撤回要约收购申请材料,这意味着要约收购价这条底线不再存在。兴全趋势基金选择抛售手中的200万股全柴股票,抛出价8元/股。参照16.62元/股的要约收购价,损失1637万元。 不过,熔盛重工的代理律师李全德指出,缔约过程的开始应以要约收购的生效为前提。要约收购报告(摘要)不是正式要约,其生效需要证监会的无异议函。截至今年8月,熔盛重工未向证监会递交行政许可所需的补正材料,要约收购没有生效,也谈不上有“缔约过失”。 除了就“缔约过失”展开激辩外,兴全趋势基金在去年5月到今年7月这段时间内的交易记录也成为双方辩论的重点。 审现场展示的统计显示,兴全趋势基金在去年5月至6月间以17元左右的价格,累计买入全柴动力约753万股。但去年8月以后,该基金又减持553万股,只保留了200万股。 熔盛重工的代理律师认为,如此大量的买进卖出说明,兴业全球基金对要约收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是清楚的。短期买卖频繁,交易风格激进,完全是基金公司依据自己对股市的判断而进行的投资行为。 庭审总共持续了3个多小时,在庭审最后阶段,兴业全球基金表示愿意接受和解,熔盛重工表示拒绝。 重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虽然判决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此案的标本意义受到各方关注。 通过多年教育,“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理念渐入人心,但部分投资者仍对A股市场上的重组题材有偏爱情绪。全柴集团从2010年启动改制工作,虽然接盘方直到去年4月才定下来,但重组信息支撑公司股价在去年3月就冲高至21元/股以上。 对投资全柴动力的逻辑,兴业全球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董承非称,随着中国经济增速下滑,A股面临较大风险,因此在策略上关注由于并购等原因而提供现金选择权的股票,比如广汽长丰、水井坊等,均获得盈利。 至于投资全柴动力的失败,他认为低估了企业“违约”的风险。基金经理将吸取教训,加大对要约收购的风险考量。 其实,收购在最后一刻放弃,这种现象在成熟市场并不鲜见。风险不止是针对投资者,对收购双方也存在。为实施这起收购,熔盛重工向产权交易市场和中登公司分别缴纳了6.4亿元和5.24亿元的保证金,目前还在追讨中。 虽然我国实行强制要约收购制度,但此前很少有股价大幅低于要约收购价,导致投资者把股票大量卖给收购方的现象。不过,少并不意味着不会出现。收购方今后在进行收购时,应该把可能发生的要约收购成本考虑进去,更加审慎地选择时机和设计方案。(据新华社上海11月6日电)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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