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26日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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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证所近日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细则》为ETF市场业务创新拓展了空间,ETF发展有望“提速”。 据了解,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是2004年内地市场首只ETF上证50ETF上市前夕发布的。而在上证所“建设以蓝筹股市场为核心,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共同发展的分层市场体系”战略规划中,以ETF为代表的基金市场成为市场建设的四大核心目标之一。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ETF产品创新节奏的加快和证券市场交易机制的不断丰富和完善,特别是跨市场ETF产品即将推出的背景下。为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配合跨市场ETF推出,经证监会批准,上证所在保持《细则》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 据介绍,《细则》部分条文修改直接与跨市场、跨境ETF的运作差异相关,如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赎规则、ETF基金净值及参考净值(IOPV)计算方式、代办券商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风控要求及违规后的纪律处分措施等。另一部分条文修订主要是为业务发展预留空间。(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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