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08日 08:17 |
作者: |
李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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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李锐
日前,对于新基金审批,管理部门再次推出新规定,取消之前实施的分类限额规定,基金公司有可能同时申报3只同类型基金产品。市场研究人士就此指出,基金新规定有助于基金业的有序竞争,并更有利于公司完善产品线。
昨日,晨报记者看到了证监会基金部发布的2012年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基金分类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基金分类审核工作,该《通知》做出新规定:
首先,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境内基金通道上报产品,不再按照固定收益类基金、主动投资的偏股类基金、指数类股票基金的分类方式分别排队,可以同时上报三只基金的募集申请,三只基金可以是同一类型,也可以是不同类型。但是,QDII基金、创新产品和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仍按原方式申报。而在去年年初,证监会曾就新基金申报做出改革,新基金申报通道扩容到有6个,分别适用于QDII基金、主动偏股型基金、固定收益基金、创新基金、指数型基金和专户“一对多”6种产品,每次每个通道能报1只基金,相比之前一次只能申报1只基金大幅扩容。
其次,基金管理公司在该《通知》实施之前已经上报但尚未核准和已经核准但尚未募集成立的境内基金总数少于三只的,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另行上报境内基金的募集申请;基金管理公司已经上报但尚未核准和已经核准但尚未募集成立的境内基金总数达到三只的,不得再上报境内基金的募集申请。也就是说,新基金审批新规目前并不是适合所有基金公司,像大成、浙商等十余家公司“暂时无缘”。
对此,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曾令华昨日指出,此次新基金审批通知有两个变化:一是实行了同时上报总量的控制,二是可以在同一渠道同时申请可以达到3只,而以前只能是1只。整体分析,曾令华认为,首先有利于促进基金业的有序竞争。其次,有利于公司完善产品线。之前对于每个渠道,同时只能申报一只产品,现在可以申报三只产品。有利于基金公司根据自己的实力来发行产品,也有利基金公司根据自身的产品线特点来发行产品。
今年以来,已有14只新基金先后成立,而募集情况却实在难看,平均募资7.5亿元,与去年新基金首募平均水平相比,下降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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