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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基金营销打擦边球 业绩基准最高提至7%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27日 08:09 作者 陈霖
  《基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基金必须超越业绩基准
债基营销打擦边球 业绩基准最高提至7%
专家称:设定指数基准,只是基金发行的营销策略,业绩比较基准本身没有任何约束力
  ■本报见习记者 陈 霖
  
  “如果为父母购买基金,我建议债券基金或保本基金。”某商业银行理财师夏女士递给记者一张小折页后如此推荐,“该基金是正在发行的债基,适合风险偏好较低的中老年投资者……”交谈持续了约莫十分钟,这位基层的理财师侃侃而谈的风险偏好、持基长短将当下基金发行的微缩影逐一呈现。基金产品同质化严重使得各基金公司同类产品竞争激烈,如何从同类产品中体现出差异化,吸引投资者的眼球?
  业绩比较基准正成为债券基金冲刺理财市场有力的武器之一。截至2月26日,将自身业绩比较基准与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绑定的债基数量累计17只。而最高的工银天颐设定为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则意味着,这一比较基准达到7%。今年以来截至2月24日,除去正在发行的博时天颐外A/C外,其余15只均成功跑赢自身业绩比较基准。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江赛春在接受《证券日报》基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设定指数基准,只是基金发行的营销策略,业绩比较基准本身没有任何约束力。《基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基金必须超越基准。
  一位资深基金研究员告诉记者,从他所了解的情况来看,不论是指数基准还是绝对基准,投资风格和投资角度和其他的债基并无大的区别,若从短期来看,也就是半年内,跑赢比较基准应该是大概率事件。而中期即一到二年,则不好预期,偏谨慎。而理财师夏女士则这样解释,这类债基主要针对的是中老年人,持基的时间较长,若是三到四年来看,跑赢业绩比较基准问题不大。

  业绩比较基准最高7%
  债基抢夺固定收益市场
  股基去年的一败涂地留给广大基民们可能不仅仅是钱包的缩水,也饱含着担惊受怕。然而,股基的艰难却造就了另一个市场――债券基金。更多的目光正在向此聚焦。
  《证券日报》基金周刊根据W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发行的41只基金(A/B/C分开算)中,主动管理的偏股基金数量为11只,债基紧追其后达到了9只。若从2011年起截至目前,已经发行并成立的债基数量达到了63只。而主动管理的偏股基金仅有59只。
  债基的累计资产净值也达到了1541亿元,较2010年增加了122亿元。
  北京某私募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基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和本身投资者的情绪有很大关系,去年权益类产品受挫,而固定收益类产品则获得相对稳定的回报。投资者思维的惯性和滞后性加速了债基的发行。但显而易见的是,公募基金过往的业绩往往不能预见未来。
  有意思的是,从去年开始,面对着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疯狂竞争。债基在设计上也悄然发生着改变。先后有华商稳定增利A/C 、鹏华丰盛稳固收益、易方达安心回报A/B、工银瑞信添颐A/B以及国联安信心增长A/B将自身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在银行定期存款利率+X%,固定收益味十足。而这一股“风气”真正是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刮起。华安稳固收益、海富通稳固收益和嘉实稳固收益纷纷将自身的业绩比较基准和银行三年期定存利率绑定。而在此前,如此设定自身比较基准仅有长信中短债、招商安本增利和嘉实超短债三只基金。
  WIND数据显示,它们中比较基准设定最低的是国联安信心增长A/B,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而工银瑞信添颐A/B则达到了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今日发行结束的博时天颐A/C则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现行利率表显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一年期为3.5%,三年期为5%,而5年期达到了5.5%。这也意味着,最低的国联安信心增长也较比较基准可至3.5%,而工银瑞信添颐则高达7%。最近发行的博时天颐最高可至6%。

  投资风格似无差异
  比较基准成营销手段
  国金证券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张剑辉在接受《证券日报》基金周刊记者采访时认为,当下债基产品设计上更加倾向于绝对收益。当然也有满足银行等主要销售渠道提出的要求等原因。此外,从指数基准到绝对基准,反映了基金公司正在丰富自身产品线。原先的以指数为基准的产品已为大家所熟悉,例如中证全债指数、中债总指数(全价)等等,目前的一些产品考虑绝对基准更吸引投资者。
  如此高的比较基准,投资者是否买账。WIND数据显示,至发行截止日,工银瑞信添颐B累计募集10.26亿份,此外,绑定三年银行定存的华商稳定增利A为10.41亿份。鹏华丰盛稳固收益也有10.59亿份。而 2011年以来,债基的平均发行规模仅为6.55亿元。这也已显示出,此营销策略出现成效。博时内部人士也告诉记者,博时正在发行的博时天颐募集表现暂令人满意,已知达到了十几亿。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江赛春告诉记者,一般来说,这是基金发行的营销策略,业绩比较基准本身并没有任何约束力。《基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基金必须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同样一位资深基金研究员告诉记者,从他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尽管业绩比较基准不同,但不论是指数基准还是绝对基准,投资风格和投资角度和其他的债基并无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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