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5日 07:35 |
作者: |
周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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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统计显示,基金公司2月份购买其旗下基金的金额已创下月度历史新高。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的两次基金自购潮均发生在股指高位附近。
毫无疑问,基金公司作为市场投资者,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旗下基金的行为,肯定也是一种自利行为。不过,由于基金公司又是代客理财的机构,其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旗下基金,可能会与其他基金持有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因此,在制度层面对持有人的权益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是十分必要的。笔者建议监管部门对基金公司相关自购及赎回行为作出强制性规定,要求基金在自购及赎回时提前公示。(上海 周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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