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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创新:绿色通道会有何样风情?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05日 02:13 作者 吴慧
 
  2009年,这一年能否成为基金产品创新之年?
  去年年底,证监会明确开启鼓励基金产品创新的绿色通道。2008年12月15日,证监会各基金公司下发了《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的鼓励措施》文件(下称《文件》),旨在切实鼓励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创新,对有重大创新的基金产品实行绿色通道审核制度。
  《文件》首次正式提出了绿色通道审核制度,“为鼓励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产品创新,我们将在今后的审核工作中,对有重大创新的基金产品实行绿色通道审核制度,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在创新产品的审核期间,再上报一只普通基金产品。被认定为有重大创新的前几只同类产品可以实行绿色通道审核制度。”
  “关键是确定创新的标准。”北京一位基金公司产品设计部门负责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什么是创新、什么不算创新,确立了标准才更有利于基金公司设计创新产品。
  一位券商基金分析师建议,基金产品创新审核应借鉴QDII产品的审核委员会制度,也成立专业的审核委员会,“确定什么算创新,什么算有利的创新,做好风险控制。”
  政策鼓励在前,以发产品、扩大规模、赚取管理费为天命的基金必将奋勇创新。
  发行新产品,这是基金公司产品创新的原动力。《文件》强调,“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也不能为了多发行新基金而盲目追求创新”。北京一位基金公司市场总监坦言,“创新说到底,还是为了多发产品。”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一些“不成文”的规定,基金产品上报采取排队制度、配额制度等等。绿色通道因此意义重大。“一般一家公司一年可以获批一到两只基金,批了一个才可以上报下一个,绿色通道即是不受配额和排队的限制。”
  “也许今年将会推出一堆似是而非的‘创新’产品,也许2009年将是基金产品‘名义’创新高潮之年。”上述基金分析师颇有担忧。他认为,基金产品的交易方式、风险收益特性的改变和创新,这些都属于实质创新。同时,投资行为创新,比如全新的投资领域或风格界定等,也属于产品创新范畴,“但是这个本身就比较难以界定。”
  “鼓励创新,但创新一定要在监管能力之内。”一位证监会官员告诉本报记者,只有保证能够充分监管,才能够控制创新风险,才能够保护投资者利益。
  然而,2009年熊市或许还将继续,已成惊弓之鸟的投资者是否会理会基金公司的产品创新呢?或许,基金产品创新高潮之年还将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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