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调整春节前后黄金白银保证金及涨跌幅
来源:汇通网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8日 08:42 作者:

  另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春节前后关于黄金白银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月29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7%;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2014年2月7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