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8日 07:18 |
作者: |
李中秋;高改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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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2月26日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个人黄金延期交收交易业务,这是继黄金期货、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之后,又一个面向黄金个人投资者新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工行、华夏、民生、深发等银行正在试点开展此项业务。 交易机制较为灵活 所谓延期交收交易,是指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简称延期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陈世涌介绍,投资者可以在银行开立专门的黄金交易账户,直接利用该账户资金卡进行操作。该账户的资金托管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买卖价格依据黄金交易所报价生成。“银行和黄金交易所的关系,就相当于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的关系,投资者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交易黄金”,陈世涌说。 这种交易方式的灵活之处在于,投资者当日买进的仓位,可以当天交割黄金实物,可以选择当天平仓,也可以选择在未来数个交易日交割。只不过,如果不是当天交割黄金,未来几天还可能支付或者收取一定的延期补偿费,最终是“支付”还是“补偿”,则取决于当天实物交收的申报数量的对比。 不过,与个人实物黄金买卖相比,延期交收的交割门槛比较高,且采用保证金交易。此前,兴业银行、工商银行等推出的个人黄金实物买卖,最小交割单位从100克到1000克不等,个人在交易时必须用足额头寸买入、足额黄金卖出;而延期交收的最小交割单位为1000克(9999金)或3000克(9995金),个人在交易时只要用20%的资金就可以买卖100%的黄金,具有5倍的杠杆效应。 与期货交易异同之处 与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黄金期货相比,两者的相同之处是:均采用保证金交易,且波动价位和交易单位一致;当天可以开仓和平仓,实行7%的涨跌停板制度;但不同之处在于保证金比例高低不同、交易时间不同、交割制度不同,交易手续费差异较大。此外,“延期费”这一概念在黄金延期交收交易中较为独特复杂,期货交易中不存在这一费用。 上海期货交易所机构和个人的最低保证金统一为7%,而延期交收交易的保证金实行分类,其中个人投资者为20%,机构投资者为12%。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前者的杠杆比例通常为10倍左右,而后者杠杆比例为5倍。 在交易时间上,上海黄金期货交易时段为9:00-11:30,13:30-15:00;而黄金延期交易的时间基本涵盖国内和国际期货交易时间,早市9:00-11:30(周一为8:50-11:30),午市13:30-15:30,另外还增加了夜市时间,20:50-02:30(周五无夜市)。其好处在于交易价格基本与国际接轨,不存在隔夜风险。 在交割制度方面,黄金期货个人是无法实行交割的,延期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每天可以交割实物黄金。不过,延期交易的弊端在于交易手续费较高。黄金期货的交易手续费为不高于合约金额的万分之二,且当天平仓部分不收取手续费;而延期交易的手续费为“不高于合约价值的千分之二”,其手续费达到期货交易的10倍,且当天平仓仍将收取手续费。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黄金延期交易中引进了“延期费”的概念,这一费用大小和支付方向是不断变化的,由此增添了一些复杂性。有关专家因此表示,这一品种的受众群体,需要有过往的黄金投资经验和较强的风险意识及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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