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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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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渡逾两成股权为重整 ＊ST金城保壳终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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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12月27日 13:54</D>
<Author>杜卿卿</Author>
<Text>　　大股东及关联方多次下血本追加承诺，坎坷重整终得正果。昨日晚间，*ST金城（000820.SZ）发布公告称，经深交所上市委员会2012年12月25日召开的上市委工作会议审议，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获得审议通过。
　　“真是太好了。”一位持有*ST金城两年的江苏股民告诉记者，“大家现在关注的是开盘价，由于股份无偿出让了22%，持股成本也上升了，是赔是赚还不确定。”资料显示，*ST金城2011年4月停牌前的收盘价为6.16元/股。
　　重整过程坎坷
　　*ST金城的重整过程有些特殊，公司的重整计划曾先后两次未通过出资人小组表决，最终法院介入，强制执行重整计划，该计划已于2012年11月底执行完毕。
　　对于重整计划各方分歧集中在“对金城股份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的要求，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按照30%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金城股份股票，其他股东按照22%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金城股份股票，共计让渡约6678.69万股。
　　股票受让方是公司的重组方，即恒鑫矿业公司控股股东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条件受让，受让条件包括无偿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33亿元的资金、朱祖国将其持有的恒鑫矿业公司10%股权无偿赠与公司等。
　　“没有任何通知，我在10月份发现股票账户里的20000股变成了15600股。”一位投资者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公司要求我们无偿出让22%的股份给大股东，说否则公司就要退市，我们都担心公司股票退市。”
　　对此，多位律师对记者表示，这种出资人表决未通过、司法介入执行的案例比较少见。“这是各利益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对记者称，法院可能是基于给债务人更多的挽救机会，避免因破产清算造成债务人职工失业和社会财富的损失的考虑。
　　受益大股东承诺
　　*ST金城历经坎坷重整，最终保壳成功，这或许与大股东对业绩的承诺有莫大干系。不过，有分析人士称，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恐怕不是大股东的承诺能够保证的，还是要看资产注入情况和公司经营能力。
　　12月25日，*ST金城公布了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承诺函，大股东及关联方对*ST金城2012~2015年净利润做出承诺，并称若未达到承诺标准将以现金补足，同时承诺有条件减免公司债务3.16亿元。昨晚公司又发布公告称，因恒鑫矿业黄金储量未达到实际控制人朱祖国此前承诺的不低于25吨储量水平。朱祖国声明将于2013年3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补偿金人民币5000万元，由公司参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该补偿金进行专户存储，并由公司、保荐机构和银行三方监管。
　　“承诺应该附有若违反如何追责的条款。”刘国华律师称，12月25日的承诺不符合《合同法》的承诺方式，“似乎是口头承诺，不知道公司是否与股东及关联方签订有其他追责条款。” (第一财经日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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