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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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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修订草案本月下旬或三审 VC/PE入法存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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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12月13日 14:17</D>
<Author></Author>
<Text>　　业内人士12日透露，备受关注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可能在12月下旬进行第三次审议。由于在证券定义、监管等方面争议较大，ＶＣ／ＰＥ可能不被纳入该修订草案第三次审议稿监管范围。基金产品组织形式可能沿用该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相关规定。
　　业内人士介绍，该修订草案第三次审议具体日期尚待定。对进行多类资产投资的私募基金而言，其涉及的证券投资等业务适用于修订后的基金法。
　　他说，基金产品组织形式可能仍将采用该修订草案第二次审议稿相关规定。理事会型和无限责任型将不单独作为法定的基金组织形式。
　　分析人士认为，修订后的基金法有望于2013年年中实施。（中国证券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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