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ECS>
<Documents> 
<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T>
小股东低价转让东方基金股权 东北证券完成控股
</T>
<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11月21日 15:33</D>
<Author>徐皓</Author>
<Text>　　自去年收购股权失利后，今年东北证券再出手拿下旗下子公司东方基金18%的股权，控股比例将进一步达到64%，1亿元的价格相比去年便宜了两成。在证监会放开大股东持股比例限制后，此次控股行动更像是一次股权低价内部转让行为。
　　东北证券再次出手
　　11月19日，中辉国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辉国华）将持有的东方基金18%的股权作价1亿元，与东方基金大股东东北证券达成转让意向。该转让价格比去年同比例股权拍卖价低2780万元。此次东北证券如果顺利受让中辉国华所持股权，将占到东方基金股份的64%成为控股股东，东方基金将纳入东北证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而就在去年6月，东北证券和中辉国华两家机构曾组成联合受让方，意图受让上海城投挂牌出让的东方基金18%股权。
　　2011年6月22日，原上海城投持有的18%东方基金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7家机构参与了激烈争夺，其中东方基金原股东东北证券与中辉国华组成了联合受让方，却因为对手方报价太高而出局。在经历了数十轮竞拍后，渤海国际信托最终以1.278亿元将该股权收入囊中。
　　中辉国华所持18%的东方基金股权，是在2008年受让自南方希望事业集团。虽然受让价格并未公开披露，不过在当年同期，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受让的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18%东方基金股权仅作价2100万元，创下基金股权转让价新低，被认为是 “地板价”。经过四年时间，中辉国华当年购买的股权亦已大幅增值。
　　“内部转让”谋求控股权
　　在去年竞拍东方基金股权时，东北证券作为大股东已经持有东方基金46%股权，由于受到控股比例限制无法全部“吃下”这部分股权，因此必须寻找到共同受让方。
　　不过这一掣肘如今已经化解，今年年中，证监会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取消了内资基金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49%的规定。
　　所以，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中辉国华转让股权与东北证券，更像是一次“内部转让”。
　　自基金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放开后，大股东“集权”的意愿十分强烈。就在10月，招商银行、招商证券拟共同出资9800万欧元，同时受让荷兰投资转出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3%的股权。受让完成后，招商证券持有招商基金股份比例由之前的33.3%上升至45%，招商银行持有招商基金股份比例由33.4%上升至55%，招商系完全控股招商基金。(每日经济新闻)</Text>
</Documents>
</R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