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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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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quot;吐出&quot;井冈山股权 桂林旅游拟诉至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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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11月01日 14:58</D>
<Author>陈旭</Author>
<Text>　　“煮熟的肥鸭飞走了”，此语用于桂林旅游乃至该股的投资者身上，可谓贴切。桂林旅游持有的井冈山旅游21.82%股权将因法院判决其败诉而退回给原来的转让方青海创业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创业”）。由于井冈山旅游已在IPO途中，桂林旅游显然不想就此罢休，公告表示要上诉至最高法院。
　　桂林旅游今日公告，公司10月29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陕民二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这份早在2012年9月18日即作出一审判决的判决书显示，法院一审判决青海创业和桂林旅游签订的《股权置换合同》及补充协议未生效，桂林旅游须返还涉诉的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320万股给青海创业，并判决青海创业退还桂林旅游2600万元。桂林旅游公告中表示，公司不服判决，将上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在2004年11月，青海创业与桂林旅游签署《股份置换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青海创业将其取得的井冈山旅游的1320万股股权与公司持有的庆泰信托4000万股股权置换，公司向青海创业补足股权置换的差额款2600万元。
　　截至2009年3月，除桂林旅游原持有的庆泰信托4000万股股权尚未过户至青海创业名下外，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均已履行完毕。桂林旅游一直强调，未完成过户不是桂林旅游方面的原因。2009年2月，青海创业对桂林旅游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桂林旅游此前《股权置换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无效，同时要求桂林旅游返还井冈山旅游公司1320万股股份，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资料显示，2011年初，井冈山旅游的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其第一大股东井冈山旅游发展总公司持有2547.98万股，占比56.62%，而桂林旅游持1800万股，占比40%；2011年1月21日，井冈山旅游向井冈山旅游发展总公司增发1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5500万元，桂林旅游的持股比例下降到32.73%；同年12月16日，井冈山旅游再向井冈山市笔架山景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向增发2748万股，价格为每股3.01元，收购其笔架山索道经营性净资产，由此井冈山旅游发展总公司、井冈山市笔架山景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桂林旅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3%、33%和21.82%。
　　分析人士指出，桂林旅游在与青海创业的股权置换纠纷中，并未将庆泰信托的4000万股过户给青海创业，因此桂林旅游获得的1320万股股权的成本价仅为每股1.74元，比井冈山市笔架山景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定增价格3.01元便宜了42.19%。
　　除此之外，2011年5月17日，桂林旅游就曾公告称井冈山旅游已启动上市工作，一旦上市成功，桂林旅游将坐享二级市场的投资盛宴；2011年井冈山旅游总营收1.49亿元，实现净利润3298万元，而桂林旅游获得的投资收益为1053万元，占其2011年度净利润15.42%。
　　正因为上述原因，桂林旅游不愿放弃其1800万股井冈山旅游股份中那1320万股的股权置换纠纷股权。今日公告中，桂林旅游表示将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上海证券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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