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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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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企改革：不唯控股股权激励放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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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10月25日 14:22</D>
<Author>周芳</Author>
<Text>　　湖北省政府日前出台文件，推进省内国企改革。

　　根据进一步推进省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在5年内实现资产总量从目前的4000亿元左右达到1万亿元，所有者权益由目前的1500亿元左右达到3000亿元以上，营业收入由目前的2000亿元达到5000亿元以上，实现利税由目前的100亿元达到500亿元以上；将省出资企业数量从目前的40多家调整到20家左右，将省出资企业国有资本证券化率由目前的25%左右提高到50%左右；突出“抓大”、鼓励“放小”、积极“淘汰”，使省级国有资本的80%集中在产业链的关键领域、产业链的核心环节。

　　昨日，一位接近湖北省国资委的知情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称，意见的最大亮点是“放开省出资企业的股权比例限制，不再追求企业控股权”，最大突破是“首次将股权激励纳入企业管理者薪酬制度范畴”。

　　意见指出，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股权置换、整体转让、改制上市等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要牢固树立“不求所有、但有所在”“不唯控股、只求发展”的理念，鼓励国有股权依法向境内外投资者转让，通过信托持股、股权代持、引入投资者收购等方式整合分散的股权，进一步优化省出资企业国有股权结构。

　　“不唯控股（国企）将为众多合作者打开投资窗口。”湖北一家大型省出资国企高层人士说，政府一直希望该企业能进入资本市场，但他在与众多机构、民企沟通后发现，这些投资者一听说是“省资必须控股”的“硬杠杠”后便无人问津了。目前，该公司的上市计划因难以引入战略投资者而暂停下来。他认为，“像我们这种处于完全竞争行业的国企，放开搞活才能培育出有核心竞争力的‘小巨人’。”

　　多位当地国资系统人士认为，与过去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多由国资部门出台有所不同，湖北省本次出台的新意见是由湖北省政府发出，发文主体的行政级别更高，这将提升执行效率和推进力度。

　　此外，意见规定，可对大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授予一定比例的股票期权，并配送国有股分红权；对规模较小的国有企业，可向经营管理层定向增资扩股；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风险投资类企业，鼓励管理团队和业务技术骨干出资参股，建立跟投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第一财经日报)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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