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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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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国资近1.5亿挂牌转让远大医药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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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10月17日 14:1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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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拟转让所持远大医药 (中国)有限公司20.26%股权，挂牌价格1.4991亿元。不过，远大医药的其他股东并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值得注意的是，远大医药目前正面临着厂房的搬迁及高达8.55亿元的补偿款。此外，公司的多笔划拨土地由于尚未签订合同，并未按照实物资产计入评估总额。
　　资产折价评估
　　据悉，远大医药创建于1939年，注册资本为1.8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眼剂、滴鼻剂、喷鼻剂的生产、销售等。作为中国著名的中外合资医药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远大医药成为母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的主体企业，2011年进入中国医药(19.88,0.09,0.45%)行业百强企业。
　　股权结构显示，远大医药(香港)有限公司是标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5.95%;转让方的持股比例为20.26%，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39%的股份，三明市岩前综合化工有限公司持有0.23%的股份，潜江市潜盛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0.17%的股份。
　　财务数据显示，近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0亿元，实现净利润2010.58万元。经武汉华晟正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在今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总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1.15亿元，评估值为20.49亿元;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06亿元，评估值为7.40亿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1.50亿元。
　　转让方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买的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20.26%股权。
　　面临搬迁及补偿款
　　鉴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远大医药目前正面临着厂房的搬迁及高达8.55亿元的补偿款。此外，公司的多笔国有划拨土地由于尚未签订合同，未按照实物资产计入评估总额。转让方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认可所涉及的协议。
　　据悉，2010年11月25日，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与武汉市石乔口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搬迁补偿协议书(石乔化迁字(2010)第06号)》，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后须认可上述协议。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3.43亿元搬迁补偿款。
　　受让方还需认可经远大医药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搬迁费用预算的议案》。议案决议显示，依据公司搬迁计划，预计公司2012年年底全面停止生产，从停产之日至恢复生产，预计停工为6个月;预计本次搬迁的收入为8.55亿元;预计搬迁费用及损失合计为5.24亿元，相关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缴纳。(来源:中国网)</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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