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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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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置业（福建）45%股权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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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9月10日 14:36</D>
<Author>刘国峰</Author>
<Text>　　　　　　　□本报记者刘国峰
　　实习记者向英婷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获悉，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拟以7166.69万元的挂牌价格，转让中冶置业（福建）有限公司45%股权。
　　据介绍，中冶置业（福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8日，注册地址为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和建筑材料销售。目前，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为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股52.5%，长泰天源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5%，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2.5%。
　　财务数据显示，标的企业2011年度实现营业利润-146.37万元，净利润-937.86万元。截至2012年7月31日，标的企业营业利润为-213.28万元，净利润565.69万元。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以2011年9月3日为评估基准日，资产总计的账面价值为48867.31万元，评估价值为56028.82万元；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764.47万元，评估价值为15925.98万元，增值率为1.81；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7166.69万元。
　　挂牌公告表示，标的企业向转让方二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借款2.774亿人民币；与中国建设银行长泰支行于2010年12月17日签订《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合同金额为13000万元，该合同以4宗土地使用权证，共计145313.1平方米作为抵押物。评估范围内有2宗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标的企业，标的企业承诺该部分资产归其所有。
　　转让方要求，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书面承诺，同意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转让方二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为标的企业向转让方二清偿2.774亿元人民币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标的企业没有向转让方二全部清偿上述债务前，转让方按照《中冶置业（福建）有限公司临时控制协议》的约定对标的企业行使权力，直至标的企业清偿完上述所欠全部债务；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时签署附件中《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和《中冶置业（福建）有限公司临时控制协议》。(中国证券报)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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