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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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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化学控股股东拟转让17.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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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9月03日 13:40</D>
<Author>张洁</Author>
<Text>　　因涉及实际人变更而停牌至今的亚星化学（600319）2日发布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通知，8月28日亚星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亚星集团同意向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亚星化学17.5%股份，并授权亚星集团法定代表人曹希波先生组织实施该方案。
　　公告称，该股份转让事项尚未签订正式协议，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将在亚星集团与山东盐业正式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股票已于2012年7月31日起停牌至今。
　　公开资料显示，亚星化学实际控制人潍坊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目前持有亚星集团45.39%股权，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亚星集团持有公司1.1亿股股份，持有公司35%股权。若股权转让完成后，山东盐业与亚星集团将分别持有亚星化学17.5%股权，同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停牌前，公司发布公告称，亚星集团正与相关各方积极筹划讨论亚星集团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中国证券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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