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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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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广之争疑为宣传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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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12年08月15日 14:44</D>
<Author>傅光云;智慧</Author>
<Text>　截至8月14日下午15时许，广州药业股价28.02元，涨幅4.51%,虽然陷入加多宝的索赔传闻之中，广州药业的股价依然上涨，表现远远强于大盘。广药和加多宝的这场持久口水战，似乎后劲越来越足。

　　商标协议再生争执

　　8月13日，加多宝集团在北京召开说明会，称其向媒体出示的与广药之间的第三份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已于7月9日获得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的公证，真实性不容置疑。

　　加多宝集团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表示，根据合同约定，广药作为商标的备案义务人，于2003年6月30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备案，在其盖章提交的备案申请书中，已明确注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生效日期为2003年1月20日，终止日期2013年1月19日。他透露，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广药停止侵权，并继续履行协议。仲裁委也已于7月31日正式受理。

　　针对加多宝此举，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于13日表示，广药已向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对这份协议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论与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广药方依然对这份协议的真实性存在质疑，是真是假等待司法鉴定。

　　加多宝和广药各执一词，一方抓紧公证不放，一方则等待司法鉴定。对此，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公证书和司法鉴定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情况不同，但是，公证书并不是绝对的，如发现有质疑或者有相反的证据呈现，就有可能被推翻，同理，司法鉴定也是。”他补充说，在我国，根据司法规定，司法鉴定和公证书有同等地位，且并不绝对，也并不以谁为准，任何一方都要经受得了别人的质疑与查证，如果最终的结论存在不一样，双方就需要拿出证据，接受质询，谁的证明率大，足以反驳对方才算最终的赢家。

　　加多宝似乎惯用声明来应对外界质疑，8月8日有媒体报道广东梅州地区工商局以加多宝凉茶外包装上使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为由，在当地对加多宝凉茶进行所谓“查封”。后加多宝发布声明称广药在媒体散布虚假新闻，并广而告之查封为检查，并强调媒体可以询问梅州工商局。对此，记者致电梅州工商局以便求证，却被告知“用户要求暂停使用”电话服务。

　　100亿索赔

　　这场已让公众审美疲劳的商标争夺战，正在大步跨入“加时赛”的行列，也许投资者、消费者早已对这没完没了的口水战失去了耐心，但是广药和加多宝双方却似乎意犹未尽。

　　广药集团曾对加多宝提出过60亿元的天价侵权赔偿，而加多宝这次的赔偿“叫价”更出乎意料。加多宝集团表示，广药一系列的侵权违法行为已严重侵害加多宝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并对加多宝造成了严重的名誉及经济损失，目前正在对广药的索赔额度进行评估，索赔金额或不低于100亿元。记者多次致电加多宝总部，都以不接受电话采访为由拒绝，后按其要求传递采访邮件，却也不得回复，截至发稿前，加多宝官方微博负责人应允的负责人联系电话也迟迟未能实现。而广药方则称“没有空接受采访”。

　　对于100亿元的索赔金额，吴冬表示，“个人觉得在中国100多亿的索赔难实现，当然，诉求时可这么说。不排除加多宝以此为幌子替自己宣传。”吴冬表示，想获得赔偿，首先要举证损失。

　　加多宝一边索赔，一边讥讽广药“盗版”凉茶，广药的新红罐王老吉凉茶或成“侵权产品”，吴冬表示，是否侵权，必须根据仲裁结果。

　　市民刘女士向记者抱怨，“现在吃饭，加多宝宣传海报随处可见，回家打开电视，仍然还是加多宝。平时翻报纸也随处可见，你说他俩就不能消停会儿么？”吴冬表示，“对于原告、被告来讲，持久的口水战一旦被媒体、网站等感兴趣关注，无形中扩大了双方的影响。”(国际金融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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