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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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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对“王老吉”不放手申请撤销裁决并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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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5月28日 13:43</D>
<Author>刘行健</Author>
<Text>　　“王老吉”商标之争并未结束。加多宝集团27日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不服此前商标案的裁决，已向有关法院提起撤销裁决申请，相关法院亦已依法立案。
　　加多宝集团在此次声明中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5月9日作出裁决后，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不服该裁决，并已于5月1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了撤销该裁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
　　按照《仲裁法》第64条规定，当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时，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另一份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加多宝集团称，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撤销裁决申请，因此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不得申请执行裁决。（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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