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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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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官司都不想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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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5月08日 13:49</D>
<Author>黄烨</Author>
<Text>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唯冠’）与苹果确实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5月7日17时许，唯冠一方的代理律师谢湘辉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但对外期待的‘和解’，双方到目前为止并未达成一致，且仍在谈判之中。”
　　5月6日，新华网援引广东省高院相关负责人的话称，“广东省高院在坚持合法自愿的情况下，正在争取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新华网称，相比之前大打口水战的攻伐，“现在苹果和唯冠更加务实，从道义对错的层面转向了实质内容——双方议价”。
　　“从最新的态势看，双方的焦点将集中在一点：赔偿金额。”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吴俊锋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但几乎可以确定，唯冠与苹果就赔偿金额的谈判不会轻松，且双方或将就唯冠债台高筑的现状、苹果对中国iPad市场的潜力及对公司的影响力等，进行评估和数轮的讨价还价。”
　　不过，截至本报发稿，记者未能联系到苹果中国评论此事。
　　调解“顺应时势”
　　从2010年4月开始，深圳唯冠与苹果关于“IPAD”的商标侵权案就备受外界关注。经历了去年2月、8月和10月的三次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的诉讼请求，认为当初签订的“IPAD”商标转让“授权书的内容及签名盖章均是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唯冠母公司），与被告深圳唯冠没有关联性”。
　　对于该判决，苹果第一时间进行了上诉，深圳唯冠也借助媒体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高调攻击。今年2月底，广东省高院又接受了苹果二审上诉的请求，并一直持续到现在。不过，到了5月，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似乎有所缓和。深圳当地媒体和新华社纷纷对外披露了“双方可能和解”的消息。
　　“首先需要弄清的是，从司法层面看，双方处在调解阶段，而非和解阶段。因为，和解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第三者的监督或参与。调解却是在人民法院或其他组织的主持下进行的。”吴俊锋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但无论是和解，还是调解，都显示出双方正放弃先前的强硬态度，回到最理性的层面。由此，也有助于案件的顺利、公正地解决。”
　　在吴俊锋看来，进入调解“顺应了形势”。
　　“唯冠和苹果实际上都经不起时间的折腾。”吴俊锋认为，“对于苹果来说，中国市场是其最重要的市场之一，一旦失去iPad商标，造成的损失或难估量；对于深圳唯冠来说，其毕竟今非昔比，已不是原先那家有产业、有盈收的公司。”
　　据媒体披露，唯冠的欠债额大约在十几亿元左右，而今年3月初，债主之一的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公司曾针对深圳唯冠提起破产清算申请。这一度让外界怀疑唯冠和苹果的官司可能“夭折”。
　　飞象网CEO项立刚此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唯冠能获得的最大利益就是“将商标卖给苹果”。他解释到，“首先，苹果公司不可能更改iPad名称，这不利于苹果公司的形象。其次，即使败诉，苹果最多也就是退出中国市场，对于境内的‘果粉’来说，大可以购买水货。最后，债台高筑的唯冠并不享有继续步步紧逼下去的资本。”
　　不过，苹果能“低下头颅”、回到谈判桌前，与“消息面”也有莫大的关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4月24日称，据中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相关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据该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这实际上已经表明，如果二审一直持续下去，最终结果很可能还是苹果的败诉。”吴俊锋认为，“败诉就意味着苹果不能在中国大陆售卖iPad产品。与其如此，还不如及早达成和解协议。”
　　焦点在赔偿金
　　据新华网披露，双方在法院协调下的调解已持续近两个月。“不管如何调解，双方的目标都很明确：就买断‘IPAD’商标达成一致的意见。”吴俊锋说，“也就是说，焦点是苹果会出多少、唯冠会接受多少的赔偿金。但从两个月，甚至未来更长的谈判时间看，相关的谈判过程可能并不会一帆风顺。”
　　“据相关规定，我们这边暂时还不便对外透露谈判的具体内容。”对此，谢湘辉对《国际金融报》承认，“但双方存在金额上的差距确实是事实。这需要看双方今后在谈判中的努力了。”
　　前车之鉴的是，2004年，汉王科技曾注册过“i-phone”的商标，并在一款智能电话机产品中使用了该商标。根据汉王科技招股意向书的数据，为取得“i-phone”的商标，苹果向汉王科技支付了365万美元的和解费用。不过，就“IPAD”商标来说，在与深圳唯冠打官司前的2009年，苹果与唯冠台北公司曾达成协议，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有媒体认为，“IPAD”商标侵权案的赔偿金额需要参考苹果的销售业绩。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市场iPhone和iPad给苹果贡献了130亿美元。“苹果肯定想压低赔偿金额，但从销量和对中国市场的重视程度看，最终的赔偿金额或许不低。”吴俊锋表示。
　　对此，他只是再次强调，双方都希望达成和解，并最终撤销相关的诉讼，“但需要说明的是，不能100%打包票称‘双方就能和解成功’，而忽视‘存在和解不成’的可能性”。
　　新华网则援引一位知识产权律师的话称，“这是场很难预料结局的诉讼，会有很多因素影响到诉讼的结局，要么旷日持久，要么戛然而止。”(国际金融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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