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ECS>
<Documents> 
<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T>
我国将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方式
</T>
<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5月03日 13:32</D>
<Author>周荣祥</Author>
<Text>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转发的《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称，我国将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方式。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支持知识产权质押、出资入股、融资担保。探索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股权债权融资方式，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以知识产权投资基金、集合信托基金、融资担保基金等为基础的投融资平台和工具。
　　《意见》称，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关系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根据规划目标，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明专利拥有量和专利国际申请量分别比2010年增长两倍。同时，积累一批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能有力增强产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专利，在部分产业形成局部优势。并打造一批国际知名商标、软件和版权。
　　《意见》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申请与审查制度，建立并完善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商标审查绿色通道和软件着作权快速登记通道。优化专利审查方式，加强关键技术专利的审查质量管理，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及时获得稳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
　　就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应用，除了拓展投融资方式外，《意见》还表示，要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出资促进知识产权转化，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流转储备、转移转化风险补偿等活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拍卖及相关制度。加快完善知识产权入股、股权和分红权等形式的激励机制和资产管理制度。
　　在保护政策方面，《意见》要求，要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有关财税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和费用减免政策，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地方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证券时报)</Text>
</Documents>
</R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