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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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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仍属深圳唯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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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4月25日 13:36</D>
<Author>史燕君</Author>
<Text>　　虽然法院还未对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iPad商标纠纷案做出最终审判，但是4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表示，根据中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中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根据上述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付双建具体解释称。与此同时，中国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也于昨日公开表示类似观点。
　　付双建进一步表示，由于此案影响较大，且终审判决直接影响iPad商标的权利归属，工商部门将在法院终审判决后，慎重稳妥地依法处理此案。
　　事实上，早在2月29日，“iPad”商标案就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开庭，当时苹果与唯冠展开长达6小时的激烈交锋，但时至今日，法院方面迟迟不予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方面表示，由于该案件对某个名牌产品在整个国家的市场占有份额，或某种商业模式在整个产业的发展前景都有着深刻影响，因此，法院的处理必须在公平正义、严格依法的前提下，尽量使各方利益最大化。
　　因此，有分析人士怀疑，近日官方连续公开表态，增加了苹果公司在这场法律诉讼中面临失败的风险。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行政与司法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体系，行政的表态不会影响到司法判决，双方庭外和解的可能性较大。此前，法院方面也在建议双方尝试和解。
　　和解一说得到了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的证实。“目前，唯冠和苹果正在和解阶段，但双方在和解金额上存在很大差异。”马东晓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最终能否和解主要看苹果方面的“诚意”。
　　“苹果如果败诉，有三个选择：一是花钱买下商标，但关键是价钱；二是放弃中国市场，这个可能性不大；三是选用其他商标。而对于濒临破产的唯冠来说，商标就像一根救命稻草，唯冠现在所做的一切无非是想增加与苹果谈判的筹码。”飞象网CEO项立刚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时表示，目前是一个双方博弈的过程，毕竟双方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最终还是会“博”到一起，只是时间问题。(国际金融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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