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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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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锦秋：场外市场建设重点不应是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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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4月11日 11:18</D>
<Author>熊锦秋</Author>
<Text>　　最近有消息称，新三板推出步伐可能加快。而笔者认为，场外市场建设的重点应该是各地的柜台市场。
　　散布在全国各地的场外股权柜台交易场所，挂牌企业多是当地企业或者附近企业，投资者对当地企业了解更为详尽，更能对公司进行准确评价和估值，更能了解公司内在风险，因此投资心态更为谨慎，对公司估值也更为合理。反观A股市场，之所以投机盛行、弊端多多，关键是企业上市后投资者对其了解并非直接方式，而主要是通过公司信息披露来了解。如果企业财务报表造假，投资者很容易上当受骗。
　　目前新三板的发展思路，似乎在照搬交易所市场建设思路：先允许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具备条件的未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然后将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国具备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似乎这就把全国性场外市场建设成功了。殊不知，由于这些企业可能分布在天南地北，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仍主要通过信息披露，仍是在打造比较虚拟的市场，这样的市场与交易所场内市场的区别不大；而且由于新三板可能存在与中小板、创业板乃至主板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如此制度设计更是A股市场造富机制以及投机链条向场外市场的简单延伸。事实上，只要新三板加快推出消息一公布，交易所场内市场的创投概念股等相关股票就会出现异动炒作。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已经涌现一些地区性的柜台交易市场，但当时相关法规和监管没有及时跟上，场外市场很不规范，1998年被清理整顿和撤销。直到目前，地方性股权交易也还没有完全解禁，只是在天津、上海、重庆等小范围试点。在各地基础性的场外市场还远未发育前提下，将场外市场建设重点放在新三板上，资金又可能云集于此大肆炒作。要打造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只有先放手发展各地的柜台交易，如此才能水到渠成。
　　笔者对建设全国性场外市场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放手让股权交易在全国各地自由开展。目前，各省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或产权交易机构，以及设立在各地市的分支机构，多数均已具备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工作的条件，应尽快取消股权交易的禁令，逐步允许所有股权托管场所（或产权交易中心）从事股权交易业务，从而形成众多地方性或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当然，各地的高新区企业也可就近到当地的区域性柜台市场挂牌。由于挂牌企业多为本地企业，在这些场所的股权交易才真正具有柜台交易元素，也才能发挥柜台交易挂牌企业信息更为“保真”的优势。
　　其次，当前不必着急完成全国性场外市场建设。全国性场外市场是交易所市场与场外市场连接纽带，如果最为基础性的地方场外市场建设还没有完成，对各地企业通过人为“选秀”集中到新三板后所打造成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容易滋生投机或腐败。之前有消息称，全国性场外市场建设的一个思路就是 “从粉单市场即地方OTC开始建设，通过券商交易系统实现OTCBB，即全国性场外市场”，这样的思路或许才是打造全国性场外市场的正确思路。(每日经济新闻)</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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