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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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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将拥有独立交易平台多项制度改革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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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3月28日 14:17</D>
<Author>李东亮</Author>
<Text>　　证券时报　记者 李东亮
　　昨日，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莅临深圳证券信息公司北京路演中心调研新三板推进工作，北京市将成立全国场外交易所一事再次释放出积极信号。
　　核心是做市商制度
　　西部证券代办股份业务部总经理程晓明认为，待全国场外交易所成立后，新三板将拥有自己独立的交易平台，这对新三板的发展具有较大的推进作用。
　　不过，业界表示，即便所谓的场外交易所成立后，如不引入新的交易制度，目前新三板市场固有的难题仍然难以解决。而在程晓明看来，新三板交易制度的核心是做市商制度。
　　程晓明认为，创业板的实质是高科技企业，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普通投资者无法识别企业的价值，因此新三板才是中国真正的创业板。而做市商制度首要的功能是解决新三板挂牌资产的定价，其次还能活跃市场交易，因此做市商制度是新三板交易制度的核心。
　　另据记者获悉，西部证券、广发证券等新三板业务开展较为顺利的券商，已经在对做市商制度进行深入探索。西部证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该公司初步设计的方案中，该公司将成立做市商专营部门，而新三板推荐的业务将与投行部的承销功能对接，专营部门将与投行之间建立充分的防火墙。此外，西部证券还在研究做市商相关IT系统的开发，将来与成立后的交易所系统实现对接。
　　而据广发证券相关人士介绍，新三板做市业务将成为券商买方业务转型的新盈利点，将放在股票销售交易部和债券销售交易部，作为资本中介业务内容。
　　多项制度改革促交易活跃
　　由于《公司法》规定股份制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新三板交易制度中则明确规定新三板交易起点高达3万股、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柜台交易而非竞价交易等多种原因，中关村股权代办系统自推出以来，交易极度清淡，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其融资功能，使其备受业界诟病。
　　近年来，建言新三板系统采取做市商制度活跃市场的呼声日益高涨。不过，在程晓明看来，做市商制度并不能彻底解决新三板市场交易的清淡，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股东人数的问题和引入个人投资者。“天津股权交易所虽然采取做市商制度，但交易仍然非常清淡。”程晓明说。
　　事实上，记者从多家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处了解到，在中证协年初召集的场外市场研讨会上，已经讨论了新三板系统向个人投资者开放和取消新三板挂牌企业股东人数200的上限。
　　据记者了解，在讨论新三板系统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同时，相关部门和业界正在讨论引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程晓明表示，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和一定投资经验的个人投资者完全可以进入新三板市场，50万元的金融资产和2年以上的股票投资经验有望成为合格投资者的门槛。
　　值得关注的是，在考虑新三板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同时，限制新三板系统交易清淡的另一因素同样急需突破，即200人的股东上限。《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其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成立之初，并不禁止个人投资者进入该系统交易，但是交易后的股东家数动辄触碰200人的红线，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监管层不得不暂停让一般个人投资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因此，新三板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前提是放开200人的股东上限。”中信证券某人士表示。
　　此外，除将新三板系统向合格个人投资者开放外和取消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家的限制外，业界还普遍建议，应将新三板的交易单位进一步拆细，降低交易起点单位，并采取竞价交易。(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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