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ECS>
<Documents> 
<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T>
何勇：非法“3.15”网站泛滥折射维权路径不畅
</T>
<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3月16日 13:47</D>
<Author>何勇</Author>
<Text>　　何勇
　　据报道，一些非法网站看到消费者期待维权、企业害怕被曝光这一特殊市场，翻手套取消费者投诉信息，覆手转向企业收费删帖，将“3.15”变成“发财节”，仅北京非法“3.15”网站就有数百家。在这些假“3.15”网站背后的江湖中，消费者从头到尾都是被利用的。
　　删帖公关已经不是秘密，世人皆知，但是网站一面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并且刊载消费者投诉信息，一面以消费者的投诉内容要挟被投诉的企业，拿到企业的公关费用之后再删除消费者的投诉信息，这类删帖公关倒不常见。当然在本质上仍然属于公关删帖行为，所不同的是，删帖的不是公关公司运作，而是刊登信息的网站。从这个角度说，非法“3.15”网站的赚钱方式，实际上与假记者的生财之道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以自身的假监督身份，拿着真实的企业负面信息，换取帮助企业消除负面影响的金钱。从法律角度说，非法“3.15”网站的这种生财之道实际上是一种诈骗行为，而且同被投诉的企业一样，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非法“3.15”网站泛滥和暴利，建立在两大前提条件之上，缺一不可。一方面很多消费者在遭遇企业侵犯合法权益之后，维权渠道不畅，无处维权，或者通过正规途径维权难以成功，只得在网络上发布投诉企业的信息，以图借助网络舆论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被投诉的企业的商品或在服务上确实存在如消费者投诉所言真实的问题，的确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实，企业害怕和担忧消费者在网络上投诉自己从而败坏企业形象，影响企业的口碑，损害市场销售，为此就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小，花钱消灾，掏钱删帖。
　　换言之，彻底铲除非法“3.15”网站生存土壤，首先要像打击假记者、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一样，严打非法的假“3.15”网站，依法关闭非法“3.15”网站，不留生存空间。其次，合法、正规的新闻资讯网站，可以学习、借鉴非法“3.15”网站，开辟消费者投诉栏目，公开与非法“3.15”网站争夺消费者。最后，治本之策在职能部门给力，就是工商、消费者协会等职能部门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制度化地畅通消费者正规的、廉价的维权渠道，开通、畅通网站、微博、热线、电子邮件、信件等多途径投诉渠道，方便消费者维权。同时，积极行政，切实帮助消费者维权成功，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要让消费者投诉等于没投诉。只有职能部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才能避免消费者病急乱投医，找非法“3.15”网站维权的现象。(证券时报)</Text>
</Documents>
</R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