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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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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杠上苹果:iPad商标案上海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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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2月23日 14:16</D>
<Author>史燕君;胡哲</Author>
<Text>　　2月22日，深圳唯冠起诉苹果总经销商——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侵权案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开庭，这是此案首次在上海开庭审理。不过，在经历了4小时举证质证的激辩后，法院未能当庭作出裁决。
　　据悉，根据安排，法庭分为两阶段展开审理，第一阶段是证据交换阶段。第二阶段是原告禁令申请、被告中止审理申请理由的阐述。但双方在交换证据阶段就忍不住开始辩护，火药味十足，使法官不得不多次维持现场秩序。
　　昨日，深圳唯冠提交了4组共17个证据。它向法院提出诉前禁令，要求在此官司宣判前禁止苹果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销售iPad，并称愿意为可能对苹果造成的损失提供担保。此外，唯冠还要求拆除店面的iPad商标，销毁相关宣传品，登报澄清，并要求赔偿1万元，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唯冠提出，他们在2000年就拥有了iPad商标，并且在这之后一直在生产相关产品，作为证据，深圳唯冠还特别展示了他们的“iPad”产品出庭，产品包装上描述的是一款“超薄液晶显示器”。
　　而苹果方面则认为，唯冠iPad产品未进入市场，目前商标权不稳定，向法院申请终止本案审理。与此同时，苹果方面在法庭上出具了一份新的证据，以证实当初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曾批准过转让iPad中国商标权事宜。苹果出具的证据是一份涉及到iPad中国商标权的转让协议呈批表，杨荣山在这个表上签署了“准”字。但此证据并未被法庭采纳。
　　对于激辩的双方，浦东法院当庭未宣判。法官宣布，将会根据庭审现场举证质证的情况，对原告提出的“禁售令”和被告提出的终止审理的请求作出书面裁定。
　　反观这起商标权纠纷的过程，苹果似乎一步步走向被动。先是去年，深圳中级法院一审驳回了苹果要求判iPad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并索赔400万元的诉讼请求。随后，唯冠又接二连三地反诉苹果公司在各地的经销商，而昨日的被告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正是iPad在整个大陆地区的总经销商。
　　根据此前苹果在惠州的经销商首次败诉的经验，如果这次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败诉，那么iPad产品面临的将是在整个中国大陆地区因侵权而下架。另外，iPad3的推出及销售也可能随之受到影响。
　　在法律人士看来，这场官司苹果败诉的可能性较大。不过，在昨日庭审结束后，唯冠方代表律师——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湘辉表示，唯冠与苹果庭外和解的机会可能性很大，一旦如此，具体的收购价格将于下次谈判时正式洽商。
　　“对于濒临破产的唯冠来说，商标就像一根救命稻草，说白了，它就是想尽可能多拿到钱，但是，如果跟苹果硬碰硬，对双方都是不利的。”电信业观察人士项立刚表示，唯冠现在所做的一切无非是想增加与苹果谈判的筹码。
　　【延伸阅读】
　　知识产权保护“冰火两重天”
　　本报记者　张颖　发自上海
　　苹果公司与唯冠的“iPad”商标侵权纠纷打得如火如荼。昨日，有消息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不仅“iPad”商标，iPad相关的通用网址、无线网址也都不在苹果公司手里，苹果公司若想在中国继续使用iPad商标及网址等知识产权，并非易事。
　　而另一家美国公司Facebook尚未进入中国市场，已经着手保护中文商标，并注册了自己的Facebook通用网址。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营销专家指出，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注意力集中在保护知识产权，尤其是对商标、网址的保护。
　　与商标不同，通用网址具备惟一性、独占性和排他性特点，往往被众多企业纳入到品牌资源体系中，也被称为企业的“网络标识”。与一对多的商标注册体系不一样，通用网址采取一对一的注册原则，并奉行先注先得的国际惯例，商标权无法对抗域名权，一经注册很难追回。
　　“‘市场未入，品牌先行’的保护方式已经成为大多数企业进入市场的重要战略。”上述营销专家告诉记者，对于企业的品牌保护，商标、网址、域名应该一个都不能少。(国际金融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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