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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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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浪潮下的农民土地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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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12年02月17日 14:20</D>
<Author>谢雪琳</Author>
<Text>　若不是今年春节回老家所目睹、听闻的一切，或许我不会对“今年将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这条新闻抱有切身的期待。
　　我的老家在四川盆地北部的一个镇上。城市化的进程，已延伸到西部这个人口只有5万的小镇，也波及到了它附近的农民。靠土地生存的他们，在汹涌而来的城镇化浪潮裹挟下，无助地看着几代人相继耕种的土地被政府廉价买走，再高价卖给开发商，他们却所得无几。
　　360元 VS 2900元
　　2月5日，记者在小镇近郊走了一圈，想要看看两三年来变化极大的家乡。在一片建筑工地和黄土当中，几座瓦房和平房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两三年前，这里还是一幅田园牧歌的景象。阡陌农田中，绿色竹林掩映着农家院子，鸡鸣狗吠此起彼伏。但如今一切已无迹可寻。
　　在工地旁的一处农屋前，我遇到了屋主李福德（化名）。在我们半个多小时的聊天时间里，他的愁容从未化开。
　　现实没有让他开心的理由。农田已被推土机碾过，再也无法耕种，房子也面临着被拆的命运。但李福德告诉记者，他至今未在协议上签字，因此没拿到一分钱补偿款。
　　李福德的拒绝缘于太过于廉价的补偿。他说，镇政府的人来跟他谈，提出的方案是：承包地3.58万元一亩（约合667平方米），外加600元一亩的青苗费，宅基地分两种情况，水泥屋顶的房子360元一平方米，瓦房则是340元一平方米。
　　这个价格合理与否？不妨看下附近新开发的住宅楼盘价格。就在他家附近已建好的城市化社区，我看到了卖房广告，打出的价格是每平方米2900元。底层商铺的价格则更高，传言中最多能达到八九千元一平方米。
　　如今，农田已被推碾，李福德唯一能做的便是在镇上蹬三轮车、做苦力上下货，以此来养活一家人，包括一个正在读高二的女儿。
　　出路何在？
　　如果能够自主交易，李福德的土地或许不会被如此低价卖掉。然而，在当前的土地制度下，他别无选择。
　　按照当前的土地制度，农村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只有在被国家征用之后，才能转变用途，成为建设用地，用于房产开发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在此前曾在采访中向记者表示，由于国家垄断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同时对土地用途实行管制，因此土地升值的巨额利益被政府拿走，农民却没能分享这个成果，低补偿额成为矛盾发生的主要原因。
　　确实，处于最底层的农民，保护自己的力量最弱，得到的也最少。近几年来，四川、江西、湖南等地，都曾发生过轰动全国的抗强拆自焚事件，他们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种情况虽非常态，却是极端事件之下农民对土地财富的宣言。
　　但他们不应该担负如此命运。
　　2011年12月27日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话指明了应有的方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制定《集体土地征收条例》因此被提上了今年的议程。2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今年将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
　　而在去年4月，原国土部副总督甘藏春曾公开表示，事关土地的根本大法《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工作已正式启动。
　　不管是《土地管理法》的修订，还是《集体土地征收条例》的制定，保卫农民，保障农民应得的利益，都是公权力应该承担的义务，以及贫富差距日益加大所提出的现实要求。(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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