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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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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顿交易所设大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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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2月07日 14:27</D>
<Author>张竞怡;程璐</Author>
<Text>　　此次清理整顿的对象不以交易场所的名称为界定标准
　　要准确把握清理整顿政策界限
　　2月2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会议暨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尽快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上报，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
　　会议首次明确并细化了参与清理整顿的各部门职责和责任。证监会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掌握全面情况，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国发38号文件指导下，完善细化相关政策，承担行业指导职责，推动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各省级人民政府作为组织实施清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的孩子谁抱”的原则，担监管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提前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对于此次清理整顿工作范围和政策界限，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出：首先，要全面理解清理整顿工作范围。此次清理整顿的对象不以交易场所的名称为界定标准，而是包括各种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其次，要准确把握清理整顿政策界限。各部门、各地区要坚持有关政策底线，正确理解均等份额公开发行、集中交易、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的政策含义。总之，不能变相搞均等份额，不能变相搞股票交易，不能变相搞期货、金融衍生品交易。 
　　生意社旗下中国大宗商品研究中心研究员宋志超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些机构名字不是交易所，但实际上在从事有关期货、证券等金融产品的交易。这类机构也在整顿的范围之内。”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员院长助理、金融衍生品研究所所长刘春彦也指出，不叫“交易所”的机构也挺多，最常见的如交易院、交易公司、交易平台，这些不叫交易所的机构从事的业务和交易所是一样的，也应归入清理整顿范围。
　　宋志超还指出，郭树清提出此次清理整顿工作范围和政策界限的第二点也非常关键，如变相期货主要指交易模式上的区别。一般期货合约期限长度为6到12个月不等。但有些交易所会交易一些类似期货的合约，但期限缩短至3到5个月，没有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诸如此类咬文嚼字钻空子、曲解政策含义的交易机构在这次整顿中可能就会被关闭。(国际金融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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