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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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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迈向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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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1月20日 13:45</D>
<Author>蒋飞</Author>
<Text>　　在今年年初的证券期货系统监管工作会上，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概括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五项重点工作，其中并没有“新三板”的字眼。这位新任证监会主席用了这样的表述：以柜台交易为基础，加快建立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阳光化、规范化的股份转让平台。
　　如果说“新三板”扩容的含义是，将中关村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在代办股份系统挂牌的实践推广到全国其他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科技园区，那么证监会的愿景就远远超过“新三板”的范畴。它希望建立起针对非上市股份公司的监管体系，并且将这些公司的股份流转置于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
　　顶层设计须完备
　　推广中关村的实践不难，因为经验很成熟，系统很完备，各地更是跃跃欲试。问题是如何将“新三板”这个基础打好，尽量减少未来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的系统风险。
　　“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重在“统一”二字。去年年底，国务院发布“38号文”要求证监会牵头各类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的工作，业界认为此举虽然意味着短期内“新三板”扩容工作将会进一步拖延，但是从中长期来看，清理包括股权交易所在内的交易场所，将会净化和规范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流转，事实上是为“新三板”扫清障碍。
　　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还要面临如何与各地产权交易所协调关系的问题。此次国务院“38号文”事实上对于服务国有产权流转的产权交易所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北京一位熟悉产权交易所的人士对记者表示，“38号文”在征求意见阶段针对产权交易所的分歧较大，因此最后出台的文件更多的是针对文化产权交易所和贵金属交易所，没有太多涉及现有产权交易所的内容。
　　上述人士认为，产权交易所脱胎于国资系统，并且主要城市的产权交易所在进行企业股权挂牌交易时虽有电子化报价的创新，但都不是集合竞价，也没有开展连续交易。但产权交易所是可以进行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流转的，这与证监会希望打造的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重合，今后如何界定与协调，仍需要考验部委之间的沟通协调，以及顶层设计是否完备。
　　参与主体须合格
　　尽管始终只闻其声，“新三板”扩容无论是在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都已经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因为“新三板”扩容的传闻，创业板近期连续下跌，估值体系遭受重创。事实上，不少创业板在上市冲刺阶段过度透支了业绩，造成上市以后后继乏力，这才是其下跌的根本原因。这一点，也是“新三板”发展的重要教训。
　　在一级市场，已经有大量资金从竞争白热化的Pre-IPO市场撤出，转而关注可能在“新三板”挂牌的非上市公众股份公司。然而，想进入这个市场的机构也不在少数。北京某股权投资机构负责人曾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去年年底“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入股成本也已经高至15倍，几乎与Pre-IPO项目无异。
　　一些地方政府不遗余力地希望当地的科技园区能进入第一批“新三板”扩容名单。由于入围的条件之一是有多少企业签署了挂牌意向并且聘请了券商进行尽职调查和辅导，因此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鼓励政策。
　　如最近常州国家高新区在“新三板”企业上市推进会上正式发布“新三板”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区级财政对企业在完成改制、通过“新三板”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确认、进入“新三板”挂牌交易等不同阶段分别资助50万元，并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申报其他公共政策支持、建设用地指标时也将给予优先支持和保障。
　　但是，这些扶持政策是否会造成一些企业的投机行为呢？一家中关村园区的挂牌企业对记者表示，比起税收优惠，企业更需要的事实上是来自资本的约束。
　　这位人士表示，“新三板”不应该成为像创业板那样的“创富板”，变成投机客和冒险家的乐园。真正好的企业希望能够得到那些“合格机构”的投资。这些合格机构投资者了解初创期企业的风险，懂得如何帮助企业提升业绩，更重要的是能够通过资本的投入，对企业形成外部约束，促进企业在规范治理的前提下快速成长。(第一财经日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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