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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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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权案陷入持久战 苹果上诉寄望二审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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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1月11日 13:54</D>
<Author>郑佩珊</Author>
<Text>　　“iPad”内地商标案中，苹果公司一审败诉，日前，该公司已提起上诉。
　　2011年12月5日，苹果公司诉讼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索要iPad内地商标权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深圳市中院一审驳回苹果全部诉讼请求。在这之后，深圳唯冠动作频频，并已将iPad分销商国美电器告上法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1月10日）获悉，苹果对该一审判决不满结果，已经提起上诉，其诉求主要仍是将深圳唯冠持有的iPad内地商标判定为苹果公司所有，并将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唯冠电子）追加为被告人。
　　“苹果肯定是要上诉的，但是否能通过二审翻盘？”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向记者分析，依据目前情况而言，对于苹果胜诉并不看好。
　　记者昨日向苹果公司询问上诉事宜，苹果公关部负责人未予置评。
　　苹果追加被告唯冠电子
　　深圳唯冠在一审胜诉后动作连连。
　　12月30日，深圳唯冠开始主动出击，将iPad平板电脑的分销商国美电器告上了法庭，要求国美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及相关广告宣传活动。
　　作为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国浩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湘辉曾向记者透露，深圳唯冠将对苹果打响反击战，据其透露，将先在广东省内向苹果的经销商提起侵权诉讼。
　　对于深圳唯冠的先声夺人，国美电器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答辩称，苹果和唯冠之间的商标权诉讼，虽然已经一审判决，但是判决仍未生效，“此时深圳唯冠又把国美电器送上被告席，属于滥诉，在滥用司法资源，请求法庭中止审理”。
　　实际上，该案件的结果已经成为影响iPad内地命运的首要因素，苹果对此一审结果当然不愿“认命”。
　　昨日，记者获悉苹果已经在1月5日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记者获得的相关材料，苹果此次提出了几点上诉意见，其中包括认为该案应该适用香港特区法律判定；深圳唯冠通过书面授权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属于隐名代理行为，应该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除此之外，苹果还会将唯冠电子追加为被告人。
　　对于苹果给出的上诉意见，谢湘辉律师指出，“新的理由站不住脚”。
　　“首先，一审庭审中苹果公司已经同意适用中国内地法律判定该案，此次要采用香港特区法律完全推翻了此前自己的认定。”谢湘辉表示，而且事实上商标确权，应该采用注册地法律。除此之外，对于隐名代理一说，谢湘辉认为一审已经作出判决，属于违反真实事实。
　　“依照这样的打法，苹果在二审的胜算不高。”刘春泉指出。“其实，苹果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绝不是平庸之辈，而是个一流高手。苹果公司不仅充分预料到了iPad的潜在商标风险，而且在解决中国内地iPad商标隐患时，采用了高超的技巧，通过在英国设立一家名为IP的小公司来洽谈收购，最后以3.5万英镑达成收购协议。”
　　苹果最大的漏洞在于，唯冠国际虽然是深圳唯冠的股东，是商业上的实际控制人，但在法律上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代表彼此。刘春泉认为，苹果要通过二审翻盘，排除庭审之外的运作，“知识产权如何斗法？苹果在该案件上应该反思”。
　　苹果翻盘机会几何
　　苹果在二审翻盘的机会并不是没有，但是一旦二审再次败诉，iPad内地商标的价值也许又要水涨船高了。
　　其实从背景分析，iPad内地商标对于深圳唯冠而言商业价值并不大，消费电子行业分析师梁振鹏指出，iPad内地商标之争背后是一场商业较量。
　　“苹果一旦胜诉，则不需要与深圳唯冠再进行任何谈判；但苹果败诉，就面临是否与深圳唯冠谈判以何种价格转让标的，或者放弃iPad进行改名。”刘春泉指出。
　　最终，苹果选择了上诉。
　　不过令谢湘辉担忧的是，这场官司陷入一场持久战。对于现金充沛的苹果公司而言，如今债务缠身的深圳唯冠在这场消耗战中会极为吃力。
　　“通过二审，苹果可以进一步拖延时间。”谢湘晖向记者表示，而深圳唯冠真正可以通过确权进行维权的时间又将往后延。
　　从商业角度来看，iPad内地商标的真正价值还是源于苹果公司，梁振鹏指出，iPad在苹果产品结构中的战略地位，将直接影响iPad内地商标的价值。
　　据梁振鹏介绍，iPad的品牌价值已经深入人心，根据其快速抢占全球市场的态势看，苹果已经将其放在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将iPad更名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同时，对于iPad垂涎的企业为数众多。模仿苹果的企业不在少数，iPad内地商标一审结果对于这些企业而言甚至可以打一个翻身仗，梁振鹏表示，“苹果自然不会将这样的好处拱手相让。”
　　除了商标本身的价值，苹果公司此时也多少有些骑虎难下。
　　按照中国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赔偿有三种：首先是权利人的损失，其次为侵权人的获利，最后是法定赔偿。在本案中，权利人深圳唯冠因为苹果使用iPad商标遭受了多少损失？这也许没办法认定，但苹果公司在华使用iPad商标销售了多少平板电脑，赚了多少利润却算得出来。
　　如果没有有效的措施尽快扳回一局，苹果在诉讼的过程中或将陷入进退两难的泥沼。
　　iPad商标权案
　　2000年 唯冠电子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
　　2001年 深圳唯冠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
　　2006年 苹果公司推出平板电脑iPad。
　　2009年 唯冠电子将持有的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
　　2011年 苹果起诉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案多次开庭，苹果一审败诉。
　　2012年 苹果提起上诉。(每日经济新闻)</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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