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ECS>
<Documents> 
<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T>
&quot;代办股份转让系统&quot;非挂牌交易股份的协议转让过户
</T>
<Source>SRC-1</Source>
<D>2012年01月05日 15:22</D>
<Author></Author>
<Text>　　如何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挂牌交易股份的协议转让过户？
　　转让双方须到中国结算深圳公司柜台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应提交以下文件：
　　（1）过户登记申请表；
　　（2）股份转让协议正本；
　　（3）股份转让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股份转让双方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5）涉及向外商转让股份的，还应当提供外商付款凭证；
　　第一大股东股权变动，或持有公司总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增减变化为总股份的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先在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告，后办理过户手续。
　　具体规定请参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业务规则--深圳市场--代办股份转让”栏目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挂牌交易股份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稿件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Text>
</Documents>
</RE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