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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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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大腕云集京城话行业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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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12月08日 13:57</D>
<Author>钟仰浩</Author>
<Text>　　证券时报记者 钟仰浩
　　在昨日举行的清科集团2011年会———“第十一届中国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投资年度论坛”上，众多嘉宾指出，当前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VC/PE）行业面临一些周期性和结构性问题，需要正本清源，在加强行业自律的同时，更应该加强对行业的适度监管。
　　清科集团CEO倪正东表示，当前发改委正在部分地区推行PE备案制，这是加强对VC/PE行业监管的一个重要信号。他说：“虽然对PE备案制暂时还无法评估，但加强对行业的监管，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对于主流创投机构而言，是一件好事。”倪正东同时指出，对VC/PE行业的监管应该集中监管，适度监管，不应该多头管理，同时，要通过制度和行业自律来打击各种监管中的权力寻租行为。
　　IDG资本创始人熊晓鸽表示，风险投资是市场行为，最好的监管是行业自律，由行业协会监管。但同时，政府机构应该有一个类似于中小企业局的专门机构对VC/PE进行监管，帮助行业成长，帮助机构做融资和退出的指导工作，并成立专业的引导基金。他同时指出，当前人民币基金注册很复杂而且乱象纷呈，政府应该规范地方政府行为，“我们可以向美国学习，找两个地方做注册工作，减少大量的环节，节约成本，加快效率。”
　　针对当前PE募资市场一些不良现象，深圳同创伟业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郑伟鹤提出，人民币基金也应该逐步建立“合格投资人制度”，并通过立法来解决。“PE基金有其特殊性，不是每个人都能参与，需要一个完善的制度使其规范化，引入合格投资人制度。同时，监管本身需要立法，最近正在修订基金法，待基金法修改完了，PE也应该纳入管理渠道，通过立法来实现合格投资人制度和基金的合法性。”他说。
　　为推进行业自律和监管、促进创投行业健康发展，深圳创新投董事长靳海涛建议，加大力度落实目前已经出台的对创投行业的鼓励扶持政策，积极推动尚未出台创投优惠政策的地区制定相关政策。要联合投资、反对独霸项目，要鼓励多做尽职调查，不做盲目投资；要杜绝恶意拼抢项目，哄抬价格；要防范各类不正当投资和募资行为，对未来负责。
　　靳海涛认为，应逐渐放宽对传统形式各种基金的限制，特别是对二级市场基金的限制。随着创投机构的发展，退出项目的逐渐增加，多数创投机构都有在二级市场练兵的要求，提高创投机构在二级市场运作的能力也变得日益迫切，创投应该管理一些二级市场的基金，使自身为企业的服务半径从一级市场延伸到二级市场，并反过来促进创投主业的科学发展。他还表示，创投机构要加强自律，减少对上市前项目的拼抢，加大对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的投资力度。(证券时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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