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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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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光否认董事长捐赠2亿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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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11月25日 14:05</D>
<Author>胡仁芳</Author>
<Text>　　公司称董事长捐献的实为现金分红收益权，实际控制人仍为周海昌
　　■本报记者 胡仁芳　
　　为了澄清公司董事长周海昌捐献的是名下股权的现金分红收益权，而非股权收益权，11月24日，广州国光（002045.SZ）发布公告称，周海昌所捐献的财产只包括过去3年共398万元的现金分红以及截至2011年11月23日他所持有的广州国光近2570万股的现金分红收益权。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海昌。
　　董事长未捐赠名下股权
　　之所以有广州国光的澄清公告，还得从相关媒体的报道说起。
　　11月23日晚间，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发布了一条题为“广州国光董事长捐献股权成立周海昌基金”的快讯，报道指出，广州国光董事长周海昌宣布，将自己名下75%的广州国光股权2500余万股及分红的收益权全部捐赠出来，成立周海昌基金，总价值达到了2亿多人民币。
　　针对媒体的相关报道，即周海昌不仅把自己名下的广州国光股权现金分红收益权捐出来成立基金会，而且把所属2500余万股的股权也一并捐出来投入基金会。24日，公司发布澄清公告，指出周海昌并没有捐献名下的股权，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据了解，2011年11月23日，在公司60周年庆典仪式上，董事长周海昌向控股股东广州国光投资有限公司递交了一项代表财产支配权的授权书。
　　授权书主要内容为，为了支持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准备成立的百年国光建设资金管理委员会，周海昌将其名下的对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的原始出资额约800万元的现金分红收益权，相当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1月23日近2570万股的现金分红收益权，以及过去3个年度累计的现金分红398万元的支配权全部移交给委员会。
　　而这笔资金的主要用途则是为了维护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在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在必要时收购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以及用于对国光事业有重大贡献人士的奖励。
　　周海昌仍为实际控制人
　　此次捐赠活动并没有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告指出，董事长周海昌以递交授权书的形式移交相关股权的现金分红收益权，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改变。
　　也就是说，公司的控股股东仍是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周海昌，捐赠活动并不影响周海昌在广州国光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截止2011年6月31日，控股股东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东国光21.88%的股份。周海昌持有国光投资14.74%的股份，并以其拥有的一人有限公司广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国光投资22.35%的股份，周海昌合计持有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37.09%的股份，为广东国光的实际控制人。（证券日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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