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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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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 拟转让关停小火电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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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RC-1</Source>
<D>2011年09月05日 13:55</D>
<Author>王荣</Author>
<Text>　　□本报记者王荣
　　日前，华电能源（600726）下属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关停1-4号发电机组相关资产登陆北交所，拟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2010年11月，属于国家“十一五”期间关停的小火电机组计划之中的牡丹江第二发电厂1-4号发电机组全部关停。华电能源介绍，2号机组于2009年4月30日关停，1、3、4号机组于2010年11月30日关停。
　　华电能源称，关停1-4号发电机组后，牡丹江发电厂新建的2×300MW热电联产机组与被替代的4×100MW机组相比，每年可节省原煤19万吨，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尘排放量减排80%以上。
　　根据《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关停机组报废后的小火电机组无法通过整体出售继续进行发电，要通过零部件拆分，将有利用价值的部分加以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则进行回收。(中国证券报)</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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